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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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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棠皱眉,躲到自家野人夫君身后,心中厌烦。
来人正是季秋的邻居,冲进来的闺女叫李大妞,他爹李赖头,脑门上有癞蛤蟆一般的凸起,因此得名。
李赖头是村里有名的刺头,早年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因为此还吃过牢饭,后来差点被族长除族,这才老实了。
他那婆娘王氏也不是个省心的,是村里有名的嘴碎,最爱东家长李家短,挑拨是非。
王氏嫉妒心强,看到人家过得好就一肚子气,娘阮氏在世,没少被这婆娘说坏话。
总之,这一家在村里的名声都不咋样。
“海棠姐,救救我,我爹娘要打死我呢!”
李大妞冲进门找救星,一看季秋和蓝衣,她都不认识,朝着李海棠的方向而来。
对了,李海棠嫁给山里野人,听说野人能打死老虎,惯常吃生肉,饮生血,她爹娘肯定会害怕。
到镇上见过世面,李大妞发觉自己命苦,有这和蚂蟥一般吸血的爹娘,将来她嫁人,肯定不会出半点嫁妆。
没嫁妆的女子,能嫁到什么好人家,进门就矮其余妯娌一头,出点啥事,娘家无人帮衬。
她就是可怜的小白菜,没人管没人疼,在家里伺候人,嫁人还继续伺候人,她才不要认命!
“大妞,和娘回家!”
王氏站在门口,畏缩地看萧陵川一眼,有些惧怕,不然她早就冲进门,把死丫头拉回家。
在外做外皮肉的生意,这也就罢了,还自己留私房,想得真美。
这些年,把李大妞养大,吃喝拉撒,处处花钱。
好不容易闺女到了出嫁的年纪,王氏琢磨赚一笔聘礼银子。
家里穷,儿子才是香火,将来老了,也得靠儿子养老送终。
闺女就和猪差不多,从小养大,然后宰杀换钱。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将来指望不上。
就好比她自己,嫁到李家多年,含辛茹苦,和娘家基本断了联系。
“我不回!”
李大妞见爹娘不敢进门,觉得是野人的功劳,迈着小步子,往野人身边蹭。
开始李老太太骗她说到镇上洗衣裳,一个月百十来文,她信了,谁料等到了之后,她和村中姐妹立刻被关在民宅里,门外有监视她们的汉子。
不接客,就要被汉子集体轮一遍,吃尽苦头,生不如死,还不如乖乖听话。
开始,李大妞也不愿意干这行当,哭天抹泪,一哭二闹三上吊。
一次她哭着和恩客装可怜,那恩客是个大户人家的车夫,背着婆娘找乐子,见她可怜,私下里,偷摸给她十个铜板。
十个铜板,能换十个鸡蛋。
李大妞尝到甜头,立刻藏起钱,她发现讨好恩客后还能额外得到赏钱,就动了心思。
接客没有想象的艰难,相反,在初次过后,她体会过快感,就对男女之事很喜欢了。
偶尔有熟人,还会给她胭脂水粉作为小礼物。
李大妞在姐妹中,因为嘴甜,人又机灵,很得恩客欢心。
一切都怪李秋香,自己找死,弄出来个官司,让暗窑被发现,风声紧,她只能和姐妹一起回村。
“大妞儿,听话,和娘回家,你想让外人看笑话?”
李赖头冷着脸,估计野人不会掺和到自家家事中,对李大妞下最后通牒。
“海棠也是李家人,怎么是外人呢?”
李大妞不以为意,她就是不想回家。回村以后,发现村里人很土鳖,那些婆娘穿粗布的料子,还带着层层叠叠的补丁,胭脂水粉都用不起。
别看她在最下等的窑子,却也不缺日子过得好的汉子,给她送银耳环,只求她能好好服侍。
李大妞发觉只要汉子爽了,提要求对方基本都答应,她就掌握节奏,短短几个月,攒下不少银钱。
“你……”
王氏怒了,和李赖头对视一眼,必须把李大妞关起来,她闺女定然藏钱了,不愿意交出来。
眼下,家里正在托人帮着儿子说亲,她想盖砖瓦房,就差十两银子。
她听到小道消息,李大妞手里可能有二三十两,最少有这些。
王氏当即震惊了,原来卖肉这么赚钱!
反正闺女被破身,不是黄花大闺女,不如重操旧业,为一家人赚钱,这样家里不得天天吃肉啊!
“不,我是外人。”
两方僵持不下,李海棠闷闷地回复,做李家人,对她来说,是最丢脸面的事儿。
李家是极品,这她能接受,若全族都是奇葩,那就很可怕了。
她靠在野人夫君身侧,被很好地保护起来,省得被哪个不开眼的冲撞。
“出去!”
有外人闯入,蓝衣在季秋怀中瑟瑟发抖。
一方面,季秋很享受娘子投怀送抱,可他又怕她再次受到刺激,只得撵人。
和这种人家做邻居,他准备买点砖瓦,再次加高两家之间的院墙,把门钉结实些,以后在家就锁门。
“我不能出去,不然会被我爹娘打死。”
李大妞摇头,她可不傻,本来对家里还有点感情,可她爹娘的做法,完全不顾及她的感受,让她心寒。
最开始,在失去贞洁后,李大妞也想过自尽,毕竟家里还有妹妹,她怕闹出去,名声不好,耽误妹子嫁人。
可回到家,面对的就是爹娘家人的责难,他们关心的,只有银子。
那是她靠着卖肉陪笑赚得的,也是血汗钱!
李大妞心里苦,她瞟了萧陵川一眼,野人人高马大,却贴心地站在李海棠身边保护着,让人有安全感。
如果,如果她能嫁一个这样的夫君就好了。
那人把她当成心头宝疼宠,长得丑陋,住在山里又如何?
接客后,李大妞对汉子有点了解,细皮嫩肉的,床上几下马上变成软蛋,她还没舒服,对方就成了软脚虾。
到时常年在外奔走,身强力壮的汉子,本钱好。
也难怪李海棠不要孙兴,跟了野人,还真会找人!
李大妞用嫉妒地眼神,看了一眼李海棠,抿嘴不说话。如果野人是她夫君多好,自己就能躲在大山里过日子,也不必看人脸色,以前做过那些,全部被抹平了。
李海棠皱眉,躲到自家野人夫君身后,心中厌烦。
来人正是季秋的邻居,冲进来的闺女叫李大妞,他爹李赖头,脑门上有癞蛤蟆一般的凸起,因此得名。
李赖头是村里有名的刺头,早年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因为此还吃过牢饭,后来差点被族长除族,这才老实了。
他那婆娘王氏也不是个省心的,是村里有名的嘴碎,最爱东家长李家短,挑拨是非。
王氏嫉妒心强,看到人家过得好就一肚子气,娘阮氏在世,没少被这婆娘说坏话。
总之,这一家在村里的名声都不咋样。
“海棠姐,救救我,我爹娘要打死我呢!”
李大妞冲进门找救星,一看季秋和蓝衣,她都不认识,朝着李海棠的方向而来。
对了,李海棠嫁给山里野人,听说野人能打死老虎,惯常吃生肉,饮生血,她爹娘肯定会害怕。
到镇上见过世面,李大妞发觉自己命苦,有这和蚂蟥一般吸血的爹娘,将来她嫁人,肯定不会出半点嫁妆。
没嫁妆的女子,能嫁到什么好人家,进门就矮其余妯娌一头,出点啥事,娘家无人帮衬。
她就是可怜的小白菜,没人管没人疼,在家里伺候人,嫁人还继续伺候人,她才不要认命!
“大妞,和娘回家!”
王氏站在门口,畏缩地看萧陵川一眼,有些惧怕,不然她早就冲进门,把死丫头拉回家。
在外做外皮肉的生意,这也就罢了,还自己留私房,想得真美。
这些年,把李大妞养大,吃喝拉撒,处处花钱。
好不容易闺女到了出嫁的年纪,王氏琢磨赚一笔聘礼银子。
家里穷,儿子才是香火,将来老了,也得靠儿子养老送终。
闺女就和猪差不多,从小养大,然后宰杀换钱。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将来指望不上。
就好比她自己,嫁到李家多年,含辛茹苦,和娘家基本断了联系。
“我不回!”
李大妞见爹娘不敢进门,觉得是野人的功劳,迈着小步子,往野人身边蹭。
开始李老太太骗她说到镇上洗衣裳,一个月百十来文,她信了,谁料等到了之后,她和村中姐妹立刻被关在民宅里,门外有监视她们的汉子。
不接客,就要被汉子集体轮一遍,吃尽苦头,生不如死,还不如乖乖听话。
开始,李大妞也不愿意干这行当,哭天抹泪,一哭二闹三上吊。
一次她哭着和恩客装可怜,那恩客是个大户人家的车夫,背着婆娘找乐子,见她可怜,私下里,偷摸给她十个铜板。
十个铜板,能换十个鸡蛋。
李大妞尝到甜头,立刻藏起钱,她发现讨好恩客后还能额外得到赏钱,就动了心思。
接客没有想象的艰难,相反,在初次过后,她体会过快感,就对男女之事很喜欢了。
偶尔有熟人,还会给她胭脂水粉作为小礼物。
李大妞在姐妹中,因为嘴甜,人又机灵,很得恩客欢心。
一切都怪李秋香,自己找死,弄出来个官司,让暗窑被发现,风声紧,她只能和姐妹一起回村。
“大妞儿,听话,和娘回家,你想让外人看笑话?”
李赖头冷着脸,估计野人不会掺和到自家家事中,对李大妞下最后通牒。
“海棠也是李家人,怎么是外人呢?”
李大妞不以为意,她就是不想回家。回村以后,发现村里人很土鳖,那些婆娘穿粗布的料子,还带着层层叠叠的补丁,胭脂水粉都用不起。
别看她在最下等的窑子,却也不缺日子过得好的汉子,给她送银耳环,只求她能好好服侍。
李大妞发觉只要汉子爽了,提要求对方基本都答应,她就掌握节奏,短短几个月,攒下不少银钱。
“你……”
王氏怒了,和李赖头对视一眼,必须把李大妞关起来,她闺女定然藏钱了,不愿意交出来。
眼下,家里正在托人帮着儿子说亲,她想盖砖瓦房,就差十两银子。
她听到小道消息,李大妞手里可能有二三十两,最少有这些。
王氏当即震惊了,原来卖肉这么赚钱!
反正闺女被破身,不是黄花大闺女,不如重操旧业,为一家人赚钱,这样家里不得天天吃肉啊!
“不,我是外人。”
两方僵持不下,李海棠闷闷地回复,做李家人,对她来说,是最丢脸面的事儿。
李家是极品,这她能接受,若全族都是奇葩,那就很可怕了。
她靠在野人夫君身侧,被很好地保护起来,省得被哪个不开眼的冲撞。
“出去!”
有外人闯入,蓝衣在季秋怀中瑟瑟发抖。
一方面,季秋很享受娘子投怀送抱,可他又怕她再次受到刺激,只得撵人。
和这种人家做邻居,他准备买点砖瓦,再次加高两家之间的院墙,把门钉结实些,以后在家就锁门。
“我不能出去,不然会被我爹娘打死。”
李大妞摇头,她可不傻,本来对家里还有点感情,可她爹娘的做法,完全不顾及她的感受,让她心寒。
最开始,在失去贞洁后,李大妞也想过自尽,毕竟家里还有妹妹,她怕闹出去,名声不好,耽误妹子嫁人。
可回到家,面对的就是爹娘家人的责难,他们关心的,只有银子。
那是她靠着卖肉陪笑赚得的,也是血汗钱!
李大妞心里苦,她瞟了萧陵川一眼,野人人高马大,却贴心地站在李海棠身边保护着,让人有安全感。
如果,如果她能嫁一个这样的夫君就好了。
那人把她当成心头宝疼宠,长得丑陋,住在山里又如何?
接客后,李大妞对汉子有点了解,细皮嫩肉的,床上几下马上变成软蛋,她还没舒服,对方就成了软脚虾。
到时常年在外奔走,身强力壮的汉子,本钱好。
也难怪李海棠不要孙兴,跟了野人,还真会找人!
李大妞用嫉妒地眼神,看了一眼李海棠,抿嘴不说话。如果野人是她夫君多好,自己就能躲在大山里过日子,也不必看人脸色,以前做过那些,全部被抹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