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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单相思113,赴会,女为悦己者容,他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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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573,单相思113,赴会,女为悦己者容,他很高兴
古有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初恋的时候,十七八岁的萧璟欢,会为了和邵锋去约会,而在自己的衣厨前面研究研究再研究。
该穿裙子呢,还是该穿裤子;红颜色好看,还是白颜色好看;两种香水,哪种比较能迷倒人;几个包包,哪个,更配她今天的妆容……
每一次见面,她总想让男人能对她惊艳一点,更惊艳一点,着迷一点,再着迷一点。
反正,恋爱里的女人啊,就像傻瓜一样,傻憨憨的,非常非常的在意自己在对方眼里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其实啊,邵锋不是那种特别注重皮囊美丽与否的男生,他说过的,她吸引他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打篮球时的姿态,以及那个聪明的脑袋瓜子。
他说,他倒宁愿她穿得普通一点,那样的话,她就没那么花枝招展,会给他省下不少麻烦。
他还说:拥有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女朋友,做男朋友的,真是压力满大的。
她问:为毛?
他说:怕自己不够优秀,怕被人抢,怕配不上啊!
她听了,笑得可高兴了。
可,无论她在外人面前有多么的高不可攀,在他面前,她只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生。
而他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她:
时而彪悍似女侠,时而娇弱似小可爱,时而聪慧如诸葛在世,时而荫荫似宠物猫……
自邵锋过世,她对于自己的衣着打扮,越来越不上心。
很多时候,她是通过网购来解决日常所需的。尺码准了,怎么穿都无所谓,所以衣柜里主要是以简单方便的裤装为主。
偶尔心情好了,她才会和阿紫他们上个街去买几条裙子。
消费层次不会太高,价格不会太贵,她不是时尚达人,也已经过了那个爱炫的年纪,买衣服她再不会只认准名牌。
这几年,她到过世界上各种穷困的地方,因此,养成的习惯是,省下自己买一条裙子的钱,去捐给需要它改变人生的那些聪明但却被生活压弯了腰的孩子们。
且常常是无名捐赠。
她不需要受助者感恩,因为她做的也只是力所能及的小事。
这次回国,她带的衣服不是很多,香港家里那些,她那天看了看,基本上不能穿了,和她现在的穿衣风格完全不搭——唉,也不知当初,自己是怎么动了那个想法,把那么多奢侈品买回来的。
所以呢,为了日常替换,她另外买了一些套装,最近上班,穿的就是那些平价衣物。
礼服,那天陪楚亦来出席生日会是第一次买,那绝对是随手买的,并没有怎么上心。但今天不是一样。今天,她有用了心的。
是的,对于今天的宴会,她的心,莫名的有了一种期待——期待他能因为她的美丽,而眼前为之一亮。
呵,这种想法,说来有点幼稚,但是,她竟然欣欣然怀揣上了。
“好看吗?”
看到他惊讶的看着自己,眼神亮堂堂的,几丝小窃喜,跳上了她的眉梢,小害羞,跃进了她的眼底,小欢喜,鼓动了她的心跳……
是的,这一刻,她竟有了一种在恋爱的感觉,非常的兴奋。
“好看。”
靳长宁走过来,看着她难得盛妆的婷婷玉立在自己面前,这么的艳光四射,这么的璀璨夺目,这么的惊心动魄……低低给了两个赞字。
“有多好看?”
她娇笑着问,流露的尽是小女儿的娇态,柔光闪闪的,让靳长宁移不开眼了。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见你打扮得这么好看过。欢欢,你的光芒太强了,我怕我会被你衬得黯然失色。”
他低低说。
这不是恭维,而是大实话。
“谁说的?我的长宁,是除了我哥哥之外最帅的男人,比我爸爸还要帅……”
边上爱琴莞然而笑:“可不是,长宁先生是我见过的最有风度最有气质的男人,温温柔柔的,比起恒远先生让人舒服多了。”
“是啊是啊,我哥,就爱人前摆酷。我长宁哥一直就是这样一副春风拂人似的态度。不过,长宁哥身上这件衣服得换一换……爱琴阿姨,我觉得我刚刚看中的那件西服,和我的裙子很配,麻烦你去给他取来试试……”
萧璟欢笑眯眯的指了指某个方向的衣柜。
“嗯,我的建议也是如此。”
爱琴笑着去取了。
事实证明,萧璟欢的眼光,绝对是了得的。
“好了,付钱,走人……”
萧璟欢笑眯眯的示意他去刷卡。
这一次,她没抢着付钱,妻子花丈夫的钱,天经地义,她哪能抢着去刷卡,让他下不了场?
虽然这里的东西贵了一点,但她相信,这一点财力,他还是有的,虽然他只是一个高级打工者。但是妈妈给的年薪绝对不菲……
“问你一个事。”
出来后,坐进车里,一边开着,靳长宁一边问。
“什么?”
“那天,你穿过的那件晚礼服,刷谁的卡来了?”
他一脸深思状的问。
她转过了头,嘻笑起来,眼神跟着坏起来:
“什么意思?”
“你说呢?”
靳长宁才不信这坏丫头会不懂。
“如果我说刷的是楚亦来的,你想怎样?”
“回家我就把它给扔了?”
“……”
她不觉一楞。
再一次大开眼界了呢:原来她家这位,吃起醋来居然这么猛。
随即,她笑了:“才不是呢!我是那种爱沾别人小便宜的人吗?我自己的!要不信,我可以把扣款短信发给你啊……”
“是吗?那你怎么沾了我的便宜?”
他故意这么说,心里其实是高兴的。
“我当然得占你便宜了……我要不占你便宜,你现在这张脸孔恐怕不止沉这么简单了,会是黑成一片了吧……”
正在行车过程当中,不该嘻闹的,可她就是故意过去捏了他的脸孔:
“哎,我说,你还真是难伺候呢,近者则不逊,远者则生怨……”
他却愉快的笑了!
哎呀呀,他是有点那啥了,故意逼她这么说,就是想亲耳听到自己与她来说是不是一样的。
下一刻,他猛的就刹下了车,凑过去,捉住了这个挑衅的小姑娘,狠狠亲了一下,吃光了她唇上的口红,直到身后的车子愤怒的直按喇叭,这才重新启动了车,驶了出去。
*
宴会上,萧璟欢和靳长宁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惊艳全场,那是不用置疑的。
靳媛和萧至东也来了,看到这对孩子粉墨登场,不觉对视而笑。
小的时候,萧璟欢就是靳长宁的舞伴。
那会儿,一个大人,一个孩子的,有点不伦不类,后来,欢欢长大了,渐渐绝迹于这种宴会,变得神秘莫测。
长宁呢,一惯是不带女伴出场的,也几乎不在这种场合跳舞,在圈内,作风清高,为人儒雅,品格温润,是个出了名的好男人。
这些年,不少名门千金,或是有点能力的女精英们,都曾向他递去橄榄枝,却一直遭拒。
时间一久,次数一多,大家不觉都在暗中议论起来了:这靳家的孩子,怎么一个个都这么挑剔古怪。
今天,他带着一个女神而来,自能惊翻所有人。
而当这女神笑吟吟走向他们,叫他们“爸妈”,并由他们介绍给自己的那些圈中名人时,这一对璧人,自然而然就成了万众嘱目的焦点了。
慈善拍卖很快开始了。
对于这种事,萧璟欢不是特别热衷。
初初几件物品,她都不感兴趣,全是别人拍走的,第四件拍品,吸引了她的目光——是一只玉扳指——邵锋的玉扳指。
怎么回事啊?
那东西,不是被邵锋的妈妈收藏着的吗?怎么到了拍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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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初恋的时候,十七八岁的萧璟欢,会为了和邵锋去约会,而在自己的衣厨前面研究研究再研究。
该穿裙子呢,还是该穿裤子;红颜色好看,还是白颜色好看;两种香水,哪种比较能迷倒人;几个包包,哪个,更配她今天的妆容……
每一次见面,她总想让男人能对她惊艳一点,更惊艳一点,着迷一点,再着迷一点。
反正,恋爱里的女人啊,就像傻瓜一样,傻憨憨的,非常非常的在意自己在对方眼里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其实啊,邵锋不是那种特别注重皮囊美丽与否的男生,他说过的,她吸引他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打篮球时的姿态,以及那个聪明的脑袋瓜子。
他说,他倒宁愿她穿得普通一点,那样的话,她就没那么花枝招展,会给他省下不少麻烦。
他还说:拥有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女朋友,做男朋友的,真是压力满大的。
她问:为毛?
他说:怕自己不够优秀,怕被人抢,怕配不上啊!
她听了,笑得可高兴了。
可,无论她在外人面前有多么的高不可攀,在他面前,她只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生。
而他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她:
时而彪悍似女侠,时而娇弱似小可爱,时而聪慧如诸葛在世,时而荫荫似宠物猫……
自邵锋过世,她对于自己的衣着打扮,越来越不上心。
很多时候,她是通过网购来解决日常所需的。尺码准了,怎么穿都无所谓,所以衣柜里主要是以简单方便的裤装为主。
偶尔心情好了,她才会和阿紫他们上个街去买几条裙子。
消费层次不会太高,价格不会太贵,她不是时尚达人,也已经过了那个爱炫的年纪,买衣服她再不会只认准名牌。
这几年,她到过世界上各种穷困的地方,因此,养成的习惯是,省下自己买一条裙子的钱,去捐给需要它改变人生的那些聪明但却被生活压弯了腰的孩子们。
且常常是无名捐赠。
她不需要受助者感恩,因为她做的也只是力所能及的小事。
这次回国,她带的衣服不是很多,香港家里那些,她那天看了看,基本上不能穿了,和她现在的穿衣风格完全不搭——唉,也不知当初,自己是怎么动了那个想法,把那么多奢侈品买回来的。
所以呢,为了日常替换,她另外买了一些套装,最近上班,穿的就是那些平价衣物。
礼服,那天陪楚亦来出席生日会是第一次买,那绝对是随手买的,并没有怎么上心。但今天不是一样。今天,她有用了心的。
是的,对于今天的宴会,她的心,莫名的有了一种期待——期待他能因为她的美丽,而眼前为之一亮。
呵,这种想法,说来有点幼稚,但是,她竟然欣欣然怀揣上了。
“好看吗?”
看到他惊讶的看着自己,眼神亮堂堂的,几丝小窃喜,跳上了她的眉梢,小害羞,跃进了她的眼底,小欢喜,鼓动了她的心跳……
是的,这一刻,她竟有了一种在恋爱的感觉,非常的兴奋。
“好看。”
靳长宁走过来,看着她难得盛妆的婷婷玉立在自己面前,这么的艳光四射,这么的璀璨夺目,这么的惊心动魄……低低给了两个赞字。
“有多好看?”
她娇笑着问,流露的尽是小女儿的娇态,柔光闪闪的,让靳长宁移不开眼了。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见你打扮得这么好看过。欢欢,你的光芒太强了,我怕我会被你衬得黯然失色。”
他低低说。
这不是恭维,而是大实话。
“谁说的?我的长宁,是除了我哥哥之外最帅的男人,比我爸爸还要帅……”
边上爱琴莞然而笑:“可不是,长宁先生是我见过的最有风度最有气质的男人,温温柔柔的,比起恒远先生让人舒服多了。”
“是啊是啊,我哥,就爱人前摆酷。我长宁哥一直就是这样一副春风拂人似的态度。不过,长宁哥身上这件衣服得换一换……爱琴阿姨,我觉得我刚刚看中的那件西服,和我的裙子很配,麻烦你去给他取来试试……”
萧璟欢笑眯眯的指了指某个方向的衣柜。
“嗯,我的建议也是如此。”
爱琴笑着去取了。
事实证明,萧璟欢的眼光,绝对是了得的。
“好了,付钱,走人……”
萧璟欢笑眯眯的示意他去刷卡。
这一次,她没抢着付钱,妻子花丈夫的钱,天经地义,她哪能抢着去刷卡,让他下不了场?
虽然这里的东西贵了一点,但她相信,这一点财力,他还是有的,虽然他只是一个高级打工者。但是妈妈给的年薪绝对不菲……
“问你一个事。”
出来后,坐进车里,一边开着,靳长宁一边问。
“什么?”
“那天,你穿过的那件晚礼服,刷谁的卡来了?”
他一脸深思状的问。
她转过了头,嘻笑起来,眼神跟着坏起来:
“什么意思?”
“你说呢?”
靳长宁才不信这坏丫头会不懂。
“如果我说刷的是楚亦来的,你想怎样?”
“回家我就把它给扔了?”
“……”
她不觉一楞。
再一次大开眼界了呢:原来她家这位,吃起醋来居然这么猛。
随即,她笑了:“才不是呢!我是那种爱沾别人小便宜的人吗?我自己的!要不信,我可以把扣款短信发给你啊……”
“是吗?那你怎么沾了我的便宜?”
他故意这么说,心里其实是高兴的。
“我当然得占你便宜了……我要不占你便宜,你现在这张脸孔恐怕不止沉这么简单了,会是黑成一片了吧……”
正在行车过程当中,不该嘻闹的,可她就是故意过去捏了他的脸孔:
“哎,我说,你还真是难伺候呢,近者则不逊,远者则生怨……”
他却愉快的笑了!
哎呀呀,他是有点那啥了,故意逼她这么说,就是想亲耳听到自己与她来说是不是一样的。
下一刻,他猛的就刹下了车,凑过去,捉住了这个挑衅的小姑娘,狠狠亲了一下,吃光了她唇上的口红,直到身后的车子愤怒的直按喇叭,这才重新启动了车,驶了出去。
*
宴会上,萧璟欢和靳长宁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惊艳全场,那是不用置疑的。
靳媛和萧至东也来了,看到这对孩子粉墨登场,不觉对视而笑。
小的时候,萧璟欢就是靳长宁的舞伴。
那会儿,一个大人,一个孩子的,有点不伦不类,后来,欢欢长大了,渐渐绝迹于这种宴会,变得神秘莫测。
长宁呢,一惯是不带女伴出场的,也几乎不在这种场合跳舞,在圈内,作风清高,为人儒雅,品格温润,是个出了名的好男人。
这些年,不少名门千金,或是有点能力的女精英们,都曾向他递去橄榄枝,却一直遭拒。
时间一久,次数一多,大家不觉都在暗中议论起来了:这靳家的孩子,怎么一个个都这么挑剔古怪。
今天,他带着一个女神而来,自能惊翻所有人。
而当这女神笑吟吟走向他们,叫他们“爸妈”,并由他们介绍给自己的那些圈中名人时,这一对璧人,自然而然就成了万众嘱目的焦点了。
慈善拍卖很快开始了。
对于这种事,萧璟欢不是特别热衷。
初初几件物品,她都不感兴趣,全是别人拍走的,第四件拍品,吸引了她的目光——是一只玉扳指——邵锋的玉扳指。
怎么回事啊?
那东西,不是被邵锋的妈妈收藏着的吗?怎么到了拍卖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