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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 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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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怎么可能?”言谨欢惊呼。
苟耳忙捂住她的嘴,“大哥,你要不要声音再大点,要是让连长指导员听见了,我们都得挨揍。”
言谨欢拍他捂着自己嘴巴的手,示意自己不会再叫了,让他松手。
苟耳把手挪开,言谨欢对面的李峰砸吧砸吧嘴巴,有点索然无味的拍着旁边战友的肩膀,“咱们在这里说什么都没用,连长估计现在已经不是吹胡子瞪眼睛了,指不定在小黑屋里胖揍刘戈那家伙呢!”
言谨欢实在想不通刘戈这个在连队里是出了名,作风严谨,为人正直的三好青年,怎么会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别乱说,夜店女什么做不出来,为了钱她们可是连尊严都不要,你们居然听信这种女人的话?”言谨欢才不信自己好哥们会做出这种恶心的事情,至少在连队没有给出解释之前,她是不会轻信这种道听途说的传言,至于旁人怎么说,她虽然有些厌恶他们以讹传讹,却又不好说些什么。
“我们也不是说就相信了,只是就事论事,那女人都跑到部队里来闹了,总不见得全部都是空穴来风吧?”小眼睛接话道。
其他人也点头附和着小眼睛的话,剩下的几个则是和言谨欢平时关系比较好的战士,他们也听出来了言谨欢这话的意思,确实在连里还没弄清楚事情之前,就算是有人亲眼看见了夜店女来部队里来找刘戈,也不见得就是刘戈招惹了夜店女,现在的女人中不少心机城府都能去演宫心计了。
“咱们还是别在这里猜测了,事情到底是什么样子,咱们还是坐等连里的通报吧!反正不管事情是不是刘戈睡了夜店女,他的处分都是逃不了的,到时候咱们就能弄清楚了,”苟耳似乎发觉了空气里的微妙气氛,他左右看了一眼,言谨欢一言不发,紧抿着嘴唇,目光对上对面的小眼睛的眼里隐约有一丝愤怒,他很清楚言谨欢和连心和刘戈的关系很要好,估计听见大家东一句西一句,甚至有人还面带幸灾乐祸,她心里十有八九有些生气,至于小眼睛在整个连队是和刘戈媲美的神枪手,这人是个小霸王,除了连长和指导员能镇压他,他又这一直和刘戈不对付,这会儿刘戈出事了,他心里指不定乐成什么样子,他心下计较一番后,站出来笑呵呵的当和事老和稀泥。
小眼睛本来就一直看刘戈不顺眼,这回逮到机会可是可劲了讽刺,他才不理会言谨欢的不满,装作看不见的样子,说:“别介,咱们这才唠嗑几分钟,哥们几个下午又不去训练,这难得的有个太阳挂在天边,咱们晒会太阳,聊会天打发打发时间呗。”
言谨欢默不出声,她看向小眼睛的目光又冷了几分,旁边的苟耳揽住她的肩膀,防止她一会听见什么不顺耳的,冲出去干架,“淡定,咱们不生气,这人嘴贱你不是不知道,咱们不和他一般见识,”
苟耳还是笑的没皮没脸,偏过脸声音压低在言谨欢耳边小声劝导。
言谨欢勾了勾嘴角,没什么温度,算是给了他回复。
“对了,你们去过市里的霓虹巷没有?”小眼睛那边的一个矮个子少年模样的战士抚了抚眼睛,问了一个大家一个看似毫无关系的问题。
“没有。”
“没有。”
矮个子战士问了一圈纷纷摇头说没有,视线扫到言谨欢这边时候,她想了想准备摇头,他身边的苟耳抢先答道:“莺歌坊嘛!那会还没有当兵,天天去,陪酒的妹子一个长得比一个俊俏。”
苟耳的话里颇有些腐败大资本家的炫耀,又惹来几个战士的嘘声。
言谨欢没听说过这个霓虹巷,虽然她是本市人,但是这个南方一线城市大的不是一点半点,某些名气不大的街巷,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这个巷子的名字听起来有些奇怪,带着某种少儿不宜的色彩。
“苟哥,果然是富二代,莺歌坊这种没个千儿八百进不去的地方,也只有你们这种有钱人能进去,羡慕,”矮个子战士朝着苟耳竖起了大指姆,语言里尽显羡慕嫉妒之色。
“我说你别卖关子,有什么要说的快说,哥几个等的不耐烦了,”小眼睛拿手肘拐了一下他,不耐烦的说。
矮个子的战士挠挠头,犹豫的问苟耳,“狗哥,那地方我不太清楚,毕竟我们这等升斗小民没那多钱去消费,狗哥你是常客,要不你给哥几个科普一下?”
苟耳这人虽然时不时吊儿郎当,看起来不太正经,但是人是没话说,家里有钱也不会嚣张跋扈,反而是一副痞气的样子,在部队里很吃得开。
“这霓虹巷,你们大概不知道,莺歌坊莺歌也不是很熟悉,这样说吧,最近某个爆红的仙侠剧的女主角,曾经就是莺歌坊的红牌,据说她就是搭上了某个名导,然后被潜了上位才拿到这个角色的,说白了霓虹街就是咱市的红灯区,莺歌坊就是这条巷子里最有名的妓院,”苟耳说到这里,立刻顿住,又忙解释,“我是常去莺歌坊,多半是去喝酒的,我那几个狐朋狗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就是个僚机,你们别多想,我是清白的,”大家极其不信任的盯着他看,苟耳立觉浑身都被刺扎了一样,难受的很,,九亭刚要开口求饶,就听见言谨欢笑的意味深长,“狗哥,没想到你还是个风流的人,逛夜店果然都是有钱人的癖好呀!”
苟耳这下有嘴也说不清,捂着脸悔恨的仰天长啸,“老舅误我。”
吃瓜群众们也都乐了,纷纷打趣他,眼见楼歪了,小眼睛一句话又拉了回来。
“狗哥,跑题了。”
苟耳放下捂脸的手,脸色也一秒从悔恨中变成严肃老干部的样子,“哥几个,我觉得我有必要先解释一下我常进出莺歌坊的原因,不能放任你们出去随便编排我,我简单几句,我17岁那年我舅舅把我的生日会给我安排在了莺歌坊,我爹妈都不在家,他就猴子称霸王,强行把我带去了,后面还发生了点事情就不赘述了,反正后来我认识的几个要好的哥们,个个都是花花公子,我命不好每次都被他们带去当鱼饵,而且因为我家里的原因,生意也常常在那些地方才能谈下来,于是我就成了那里的常客,解释完毕。”
“强奸?怎么可能?”言谨欢惊呼。
苟耳忙捂住她的嘴,“大哥,你要不要声音再大点,要是让连长指导员听见了,我们都得挨揍。”
言谨欢拍他捂着自己嘴巴的手,示意自己不会再叫了,让他松手。
苟耳把手挪开,言谨欢对面的李峰砸吧砸吧嘴巴,有点索然无味的拍着旁边战友的肩膀,“咱们在这里说什么都没用,连长估计现在已经不是吹胡子瞪眼睛了,指不定在小黑屋里胖揍刘戈那家伙呢!”
言谨欢实在想不通刘戈这个在连队里是出了名,作风严谨,为人正直的三好青年,怎么会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别乱说,夜店女什么做不出来,为了钱她们可是连尊严都不要,你们居然听信这种女人的话?”言谨欢才不信自己好哥们会做出这种恶心的事情,至少在连队没有给出解释之前,她是不会轻信这种道听途说的传言,至于旁人怎么说,她虽然有些厌恶他们以讹传讹,却又不好说些什么。
“我们也不是说就相信了,只是就事论事,那女人都跑到部队里来闹了,总不见得全部都是空穴来风吧?”小眼睛接话道。
其他人也点头附和着小眼睛的话,剩下的几个则是和言谨欢平时关系比较好的战士,他们也听出来了言谨欢这话的意思,确实在连里还没弄清楚事情之前,就算是有人亲眼看见了夜店女来部队里来找刘戈,也不见得就是刘戈招惹了夜店女,现在的女人中不少心机城府都能去演宫心计了。
“咱们还是别在这里猜测了,事情到底是什么样子,咱们还是坐等连里的通报吧!反正不管事情是不是刘戈睡了夜店女,他的处分都是逃不了的,到时候咱们就能弄清楚了,”苟耳似乎发觉了空气里的微妙气氛,他左右看了一眼,言谨欢一言不发,紧抿着嘴唇,目光对上对面的小眼睛的眼里隐约有一丝愤怒,他很清楚言谨欢和连心和刘戈的关系很要好,估计听见大家东一句西一句,甚至有人还面带幸灾乐祸,她心里十有八九有些生气,至于小眼睛在整个连队是和刘戈媲美的神枪手,这人是个小霸王,除了连长和指导员能镇压他,他又这一直和刘戈不对付,这会儿刘戈出事了,他心里指不定乐成什么样子,他心下计较一番后,站出来笑呵呵的当和事老和稀泥。
小眼睛本来就一直看刘戈不顺眼,这回逮到机会可是可劲了讽刺,他才不理会言谨欢的不满,装作看不见的样子,说:“别介,咱们这才唠嗑几分钟,哥们几个下午又不去训练,这难得的有个太阳挂在天边,咱们晒会太阳,聊会天打发打发时间呗。”
言谨欢默不出声,她看向小眼睛的目光又冷了几分,旁边的苟耳揽住她的肩膀,防止她一会听见什么不顺耳的,冲出去干架,“淡定,咱们不生气,这人嘴贱你不是不知道,咱们不和他一般见识,”
苟耳还是笑的没皮没脸,偏过脸声音压低在言谨欢耳边小声劝导。
言谨欢勾了勾嘴角,没什么温度,算是给了他回复。
“对了,你们去过市里的霓虹巷没有?”小眼睛那边的一个矮个子少年模样的战士抚了抚眼睛,问了一个大家一个看似毫无关系的问题。
“没有。”
“没有。”
矮个子战士问了一圈纷纷摇头说没有,视线扫到言谨欢这边时候,她想了想准备摇头,他身边的苟耳抢先答道:“莺歌坊嘛!那会还没有当兵,天天去,陪酒的妹子一个长得比一个俊俏。”
苟耳的话里颇有些腐败大资本家的炫耀,又惹来几个战士的嘘声。
言谨欢没听说过这个霓虹巷,虽然她是本市人,但是这个南方一线城市大的不是一点半点,某些名气不大的街巷,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这个巷子的名字听起来有些奇怪,带着某种少儿不宜的色彩。
“苟哥,果然是富二代,莺歌坊这种没个千儿八百进不去的地方,也只有你们这种有钱人能进去,羡慕,”矮个子战士朝着苟耳竖起了大指姆,语言里尽显羡慕嫉妒之色。
“我说你别卖关子,有什么要说的快说,哥几个等的不耐烦了,”小眼睛拿手肘拐了一下他,不耐烦的说。
矮个子的战士挠挠头,犹豫的问苟耳,“狗哥,那地方我不太清楚,毕竟我们这等升斗小民没那多钱去消费,狗哥你是常客,要不你给哥几个科普一下?”
苟耳这人虽然时不时吊儿郎当,看起来不太正经,但是人是没话说,家里有钱也不会嚣张跋扈,反而是一副痞气的样子,在部队里很吃得开。
“这霓虹巷,你们大概不知道,莺歌坊莺歌也不是很熟悉,这样说吧,最近某个爆红的仙侠剧的女主角,曾经就是莺歌坊的红牌,据说她就是搭上了某个名导,然后被潜了上位才拿到这个角色的,说白了霓虹街就是咱市的红灯区,莺歌坊就是这条巷子里最有名的妓院,”苟耳说到这里,立刻顿住,又忙解释,“我是常去莺歌坊,多半是去喝酒的,我那几个狐朋狗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就是个僚机,你们别多想,我是清白的,”大家极其不信任的盯着他看,苟耳立觉浑身都被刺扎了一样,难受的很,,九亭刚要开口求饶,就听见言谨欢笑的意味深长,“狗哥,没想到你还是个风流的人,逛夜店果然都是有钱人的癖好呀!”
苟耳这下有嘴也说不清,捂着脸悔恨的仰天长啸,“老舅误我。”
吃瓜群众们也都乐了,纷纷打趣他,眼见楼歪了,小眼睛一句话又拉了回来。
“狗哥,跑题了。”
苟耳放下捂脸的手,脸色也一秒从悔恨中变成严肃老干部的样子,“哥几个,我觉得我有必要先解释一下我常进出莺歌坊的原因,不能放任你们出去随便编排我,我简单几句,我17岁那年我舅舅把我的生日会给我安排在了莺歌坊,我爹妈都不在家,他就猴子称霸王,强行把我带去了,后面还发生了点事情就不赘述了,反正后来我认识的几个要好的哥们,个个都是花花公子,我命不好每次都被他们带去当鱼饵,而且因为我家里的原因,生意也常常在那些地方才能谈下来,于是我就成了那里的常客,解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