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祸起尸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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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途中,他还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叫许辉的人打过来的,称呼他为叔叔,问他是否还在研究尸虫,如果是的话,尽快停止。
“没有没有,什么尸虫,我就是个教书的,不干出格的事。”许文刚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又不得不回答,便选择了这样一种比较保险的方式。
电话那头的人这才放心地挂了电话。
许文刚开始在大脑里面搜刮着跟尸虫有关的事情,想到了一些零星的东西,然后突然一掉头,又返回到了家里。
他顺着本体一些残存的记忆,走进了杂货间,杂货间的门锁着,钥匙放在哪里了呢?
他又开始发起一阵头脑风暴,最后来到了书房,找到半天,终于在一本厚厚的《辞海》后面,找到了一把钥匙。
许文刚心里思忖着:本体这个家伙,神神秘秘地到底在搞什么?
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打开杂货间的门,发现里面分成两个部分,中间有三合板隔开。一边放着杂物,而另一边而放着一个货架,上面放着好几个铁罐子,铁罐子的口全都用木塞堵得死死的。
好奇心越来越强烈了。他用力一把打开了铁罐子的口,头往里面一探,马上“哇哇哇”地叫了起来。
罐子里面爬满了蛆虫,而被翻滚的蛆虫包裹着的,竟是一个骷髅头。
蛆虫一见罐子打开,纷纷地朝外爬。许文刚见状,连忙将盖子盖好。
这时,他也明白了,所谓的尸虫,应该就是如此。可是,自己的本体为什么要研究这个呢?
他开始翻着抽屉,在抽屉里面找到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一些尸虫的养成过程,首先要取得一具新鲜的尸体,然后洗净了,放上自己配制的药水,然后闷上三个半个月,那尸虫自然就出形成了。
不仅如此,他还记载了尸虫的用法。更多的,是自己为什么要制作尸虫。
他在笔记里面写道:只有将尸虫贮入她的身体内,她的心才能完完全全地属于我,我才能完完全全地让她出门。
原来,他是想种蛊。看不出来,那个虐待狂心里是这样的变态。
不,事情没那么简单。这具新鲜的尸体是谁的?他不但是个虐待狂,还是个杀人凶手。
许文刚想闭上眼睛,想想事情的经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本体在自己的身体封闭得越久,记忆就越来越弱。
他回到客厅,心绪沉重地踱来踱去,最后目光又落在了墙上挂着的一张妻子的写真照,又漂亮又优雅。她原来每天与这样的一个人相处在一起,日子可想而知了。想到这,他情不自禁地上前,将脸贴上去,亲吻了一下照片上的嘴唇处。
这天下班,他见女儿坐着校车回来了,但妻子却一直没有回来,许文刚就给她打电话,他现在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姓刘,叫伊莎。
“老婆,你现在在哪里?”他说了一下,又加上一句,“怎么还没有回来,我不放心你。”
那边沉默了一下,冷淡地回道:“我在樱花大道的咖啡屋里,和一个朋友在聊天,等会回家。”
“要我去接你吗?”许文刚问这句话时,听到电话那头,有个女人在怂恿伊莎,“让你老公过来嘛,看看他长啥样。”
伊莎嘟囔着,没啥好看的。那个女人并没有放弃,继续怂恿,刘伊莎似乎很为难,许文刚便趁机笑着做了决定。“行,就这样,等下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许文刚便去车库取车。
而咖啡屋这边,刘伊莎的朋友嘻嘻地对她说:“我怎么感觉,你老公对你还是不错的啊。不像你之前在电话里面跟我说的那样啊。”
刘伊莎点点头,“之前我可一点都没有骗你,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几天,他变了一个人似的,我也搞不懂。”
“可能良心发现了吧。”女友说着,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对了,以前那个钱敏现在怎么样了?还有她的消息吗?”
“没有。当初,因为她,我和我老公差点离婚,但突然就没有消息了,我试探过我老公,好像是出国了,还是非洲,那个男人好像是个挖矿的,家里还有两头大象。”
女友哈哈地笑了起来,“钱敏的内心,真是比我们所有的同学都要狂野啊。”她又总结性地说了一句,“男人嘛,外面的野花再香,那也有花落的时候,回过头来,还是觉得自己的老婆孩子最重要。”
刘伊莎嗯了一下,轻轻地搅拌着咖啡。
过了没多久,许文刚的车停在了咖啡屋的门口。
刘伊莎看着车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束大红的玫瑰花,另一只手上还提着一个小袋子。
“你家老许很懂浪漫啊,怪不得那么遭女人喜欢呢。”女友也看过去,情不自禁地说。
刘伊莎一回头,许文刚已经到了她跟前,“老婆,送给你。”
刘伊莎愣住了,今天什么日子啊?还送花,搞得这么隆重。
“老婆,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你忘了,我可没有忘。”许文刚深情地说。这不是记忆告诉他的,本体才不会记得她的生日。他是特意察看了结婚证,才知晓的。
刘伊莎感到一阵头晕,想了想,还真是呢,今天确实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她接过花,眼里噙着泪水。结婚十年了,这还是头一回过结婚纪念日呢。
“你居然还记得……”她娇羞得如同少女,其他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
阿瓦每日讲个鬼小段
一个人带着面具时间长了,面具竟然和脸上的皮肤长到了一起。
他不得不去医院做手术,将面具从脸上摘除。
手术很完美,他又恢复了以前的容貌。
如释重负,他安心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清晨照镜子时,尖叫起来,那面具又回来了,不,是自己的脸已经完全变成面具的样子。
嘴自动说话了:“你那么想摆脱我,殊不知我早就浸到你骨子里。”
在上班的途中,他还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叫许辉的人打过来的,称呼他为叔叔,问他是否还在研究尸虫,如果是的话,尽快停止。
“没有没有,什么尸虫,我就是个教书的,不干出格的事。”许文刚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又不得不回答,便选择了这样一种比较保险的方式。
电话那头的人这才放心地挂了电话。
许文刚开始在大脑里面搜刮着跟尸虫有关的事情,想到了一些零星的东西,然后突然一掉头,又返回到了家里。
他顺着本体一些残存的记忆,走进了杂货间,杂货间的门锁着,钥匙放在哪里了呢?
他又开始发起一阵头脑风暴,最后来到了书房,找到半天,终于在一本厚厚的《辞海》后面,找到了一把钥匙。
许文刚心里思忖着:本体这个家伙,神神秘秘地到底在搞什么?
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打开杂货间的门,发现里面分成两个部分,中间有三合板隔开。一边放着杂物,而另一边而放着一个货架,上面放着好几个铁罐子,铁罐子的口全都用木塞堵得死死的。
好奇心越来越强烈了。他用力一把打开了铁罐子的口,头往里面一探,马上“哇哇哇”地叫了起来。
罐子里面爬满了蛆虫,而被翻滚的蛆虫包裹着的,竟是一个骷髅头。
蛆虫一见罐子打开,纷纷地朝外爬。许文刚见状,连忙将盖子盖好。
这时,他也明白了,所谓的尸虫,应该就是如此。可是,自己的本体为什么要研究这个呢?
他开始翻着抽屉,在抽屉里面找到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一些尸虫的养成过程,首先要取得一具新鲜的尸体,然后洗净了,放上自己配制的药水,然后闷上三个半个月,那尸虫自然就出形成了。
不仅如此,他还记载了尸虫的用法。更多的,是自己为什么要制作尸虫。
他在笔记里面写道:只有将尸虫贮入她的身体内,她的心才能完完全全地属于我,我才能完完全全地让她出门。
原来,他是想种蛊。看不出来,那个虐待狂心里是这样的变态。
不,事情没那么简单。这具新鲜的尸体是谁的?他不但是个虐待狂,还是个杀人凶手。
许文刚想闭上眼睛,想想事情的经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本体在自己的身体封闭得越久,记忆就越来越弱。
他回到客厅,心绪沉重地踱来踱去,最后目光又落在了墙上挂着的一张妻子的写真照,又漂亮又优雅。她原来每天与这样的一个人相处在一起,日子可想而知了。想到这,他情不自禁地上前,将脸贴上去,亲吻了一下照片上的嘴唇处。
这天下班,他见女儿坐着校车回来了,但妻子却一直没有回来,许文刚就给她打电话,他现在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姓刘,叫伊莎。
“老婆,你现在在哪里?”他说了一下,又加上一句,“怎么还没有回来,我不放心你。”
那边沉默了一下,冷淡地回道:“我在樱花大道的咖啡屋里,和一个朋友在聊天,等会回家。”
“要我去接你吗?”许文刚问这句话时,听到电话那头,有个女人在怂恿伊莎,“让你老公过来嘛,看看他长啥样。”
伊莎嘟囔着,没啥好看的。那个女人并没有放弃,继续怂恿,刘伊莎似乎很为难,许文刚便趁机笑着做了决定。“行,就这样,等下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许文刚便去车库取车。
而咖啡屋这边,刘伊莎的朋友嘻嘻地对她说:“我怎么感觉,你老公对你还是不错的啊。不像你之前在电话里面跟我说的那样啊。”
刘伊莎点点头,“之前我可一点都没有骗你,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几天,他变了一个人似的,我也搞不懂。”
“可能良心发现了吧。”女友说着,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情,“对了,以前那个钱敏现在怎么样了?还有她的消息吗?”
“没有。当初,因为她,我和我老公差点离婚,但突然就没有消息了,我试探过我老公,好像是出国了,还是非洲,那个男人好像是个挖矿的,家里还有两头大象。”
女友哈哈地笑了起来,“钱敏的内心,真是比我们所有的同学都要狂野啊。”她又总结性地说了一句,“男人嘛,外面的野花再香,那也有花落的时候,回过头来,还是觉得自己的老婆孩子最重要。”
刘伊莎嗯了一下,轻轻地搅拌着咖啡。
过了没多久,许文刚的车停在了咖啡屋的门口。
刘伊莎看着车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束大红的玫瑰花,另一只手上还提着一个小袋子。
“你家老许很懂浪漫啊,怪不得那么遭女人喜欢呢。”女友也看过去,情不自禁地说。
刘伊莎一回头,许文刚已经到了她跟前,“老婆,送给你。”
刘伊莎愣住了,今天什么日子啊?还送花,搞得这么隆重。
“老婆,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你忘了,我可没有忘。”许文刚深情地说。这不是记忆告诉他的,本体才不会记得她的生日。他是特意察看了结婚证,才知晓的。
刘伊莎感到一阵头晕,想了想,还真是呢,今天确实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她接过花,眼里噙着泪水。结婚十年了,这还是头一回过结婚纪念日呢。
“你居然还记得……”她娇羞得如同少女,其他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
阿瓦每日讲个鬼小段
一个人带着面具时间长了,面具竟然和脸上的皮肤长到了一起。
他不得不去医院做手术,将面具从脸上摘除。
手术很完美,他又恢复了以前的容貌。
如释重负,他安心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清晨照镜子时,尖叫起来,那面具又回来了,不,是自己的脸已经完全变成面具的样子。
嘴自动说话了:“你那么想摆脱我,殊不知我早就浸到你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