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叶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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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大娘很有钱,红鞋子组织很有钱,如今公孙兰已经成为了宋逸晨的女人,她的钱宋逸晨自然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宋逸晨丝毫没有吃软饭的觉悟,老婆给老公花钱那是天经地义的!好吧,这个思想很奇葩,但是宋逸晨已经习惯了,无论是现实世界之中的苏惜月还是三国世界的黄蓉都是赚钱的高手,宋逸晨经常会使用她们的钱!当然宋逸晨也会赚钱,杀富济贫什么的他也是经常干的,那个贫指的肯定是自己。
“你要多少就有多少!”公孙兰给了宋逸晨一个迷人的微笑,她有这个自信,红鞋子的钱不是别人能够想象的,有宋逸晨在她也不用将这笔钱给别人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指的就是公孙兰这样的女人,哪怕是陆小凤他们知道非礼勿视,这是宋逸晨的女人,乱看是要丢小命的,还是忍不住的看呆了。
“好!”宋逸晨点点头,随后对着杜桐轩说道:“你还有多少钱,你有多少我赌多少!”
杜桐轩顿时傻眼了,宋逸晨要跟自己赌输赢,天啊!宋逸晨当然是赌自己赢的,因为他输了,那么也没有命了,不可能作弊,钱也要有命花才行,杜桐轩进入了沉默,半晌后才说道:“我所有的身价全部七拼八凑加起来大约还有500万。”他不敢说谎,像宋逸晨这样实力的人绝对可以将自己调查的一清二楚,他并不知道公孙大娘的势力,光光是一个万梅山庄就不是他能够招惹的起的。
“好!那么我也赌500万,我赌自己赢。一比一。”宋逸晨也没有欺负人!500万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红鞋子里面的每个女人都是极能赚钱的,她们赚来的钱虽然不是宋逸晨也不是公孙兰的,但是宋逸晨要使用,也没有任何人敢反对。
杜桐轩感觉很苦逼,他之前是打算过来找李燕北装逼的,但是却在宋逸晨这边吃了鳖,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宋逸晨的实力比叶孤城弱,这样他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了。
风从窗外吹过,大家忽然嗅到了一阵奇异的花香,然后就看见六个乌发垂肩,白衣如雪的少女,提着满篮黄菊,从楼尸一路洒上来,将这鲜艳的菊花,在楼梯上铺成了一条花毡。
宋逸晨见到如此模样,自然知道又是一个爱装逼的人过来了,他没想到自己出来吃顿饭就遇上剧情了,也没想到和叶孤城的第一次见面会是在这样的场景之下。
一个人踩着鲜花,慢慢的走了上来。他的脸很白,既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一种白玉般晶莹泽润的颜色。他的眼睛并不是漆黑的,但却亮得可怕,就像是两颗寒星。他漆黑的头发上,戴着顶檀香木座的珠冠,身上的衣服也洁白如雪。他走得很慢,走上来的时候,就像是君王走入了他的宫廷,又像是天上的飞仙,降临人间。
宋逸晨虽然对于叶孤城很不爽,也对于他拿自己做烟雾弹很不爽,不过他也承认,叶孤城的确算得上是一代人杰,他有这个资格在这个世界称王称霸。
叶孤城并没有看其他人,一双寒星般的眼睛,正盯着宋逸晨,他是知道宋逸晨的,不过他之前也在暂时的回避着。叶孤城很高傲,哪怕宋逸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但是他没有丝毫惧怕,能够死在高手的手中,对于一名剑客来说是最大的荣耀。不过他还有自己的事要做,因此哪怕当初在五羊城中他与宋逸晨近在咫尺,他都没有来见宋逸晨。
叶孤城道:“你也来了。”
宋逸晨点点头:“是啊~有人要将我拖入麻烦,我自然要来。”他的话语之中充满了狂傲,同时也将叶孤城的野心点了一下。
叶孤城闻言面色一窒,随后又看了看宋逸晨身边的陆小凤以及公孙兰等人,仿佛明白了什么便忽然问道:“哪一位是唐天容?”他嘴里在问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已盯在左面角落里一个人的身上。
这个人—张本来很英俊的脸,现在似已突然扔曲僵硬。他一直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角落里,连陆小凤上来时都没有注意到他。他的年纪还很轻,衣着很华丽,眼睛里却带着种食尸鹰般残酷的表情。
这双眼睛也正在盯着叶孤城,一字宇道:“我就是唐天容。”
在他和叶孤城之间坐着的七八桌人,忽然间全都散开了,退到了两旁角落里。叶孤城道:“你知道我是谁?”唐天容点点头。
叶孤城道:“你是不是在奇怪,我怎么直到现在还活着?”
唐天容嘴角的肌肉似在跳动,道:“是谁替你解的毒?”
这句话问出去,大家都知道老实和尚这次还是没有说假话。叶孤城的确受了伤,的确中了唐家的毒砂。可是一种久已令天下武林中人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在叶孤城身上竞似完全没有什么效力。是谁替他解的毒?大家都想听时孤城回答这句话,叶孤城却偏偏没有回答,淡淡道:“本来无毒,何必解毒?”
宋逸晨在一旁咧咧嘴,叶孤城不愧是装逼头子,这逼装的他自愧不如,当初他看小说的时候,就感觉他很装逼,但是现在看起来似乎他更装逼。
唐天容道:“本来无毒?”
叶孤城道:“一点尘埃,又有何毒?”
唐天容脸色变了,“本门的飞砂,在你眼中只不过是一点尘埃?”
叶孤城点点头。唐天容也不再说话,却慢慢的站了起来。解开了长衫,露出了里面一身劲装。他的服装并不奇怪,也不可怕。可怕的是,紧贴在他左有胯骨的两只豹皮革囊,和插在腰带上的一双鱼皮手套。酒楼上又变得静寂无声,不少人都想走,却又舍不得走。大家都知道就在这里,就在这时,立刻就要有一场谅心动魄的恶战开始。唐天容脱下长衫,戴k手套。鱼皮手套闪动着—种奇怪的碧光,他的脸色仿佛也是惨碧色的。
叶孤城静静的站着,看着,身后已有个白衣童子,捧上一柄形式极古雅的乌鞘长剑。剑已在手。
唐天容盯着他手里的这柄剑,忽然道:“还有谁认为本门的宽砂只不过是一点尘埃的?”随后唐天容又道:“若是投有别人,各位最好请下楼,免得受了误伤。”
正当所有人准备走人之时,宋逸晨突然开口道:“不必走!”只见他手指略微一抬,一道无形剑气射出,唐天容的脑袋上瞬间出现了一个血窟窿,所有人都对这样的情况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宋逸晨竟然已经真的成为神仙了吗?抬抬手对方就死了!(未完待续。)
公孙大娘很有钱,红鞋子组织很有钱,如今公孙兰已经成为了宋逸晨的女人,她的钱宋逸晨自然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宋逸晨丝毫没有吃软饭的觉悟,老婆给老公花钱那是天经地义的!好吧,这个思想很奇葩,但是宋逸晨已经习惯了,无论是现实世界之中的苏惜月还是三国世界的黄蓉都是赚钱的高手,宋逸晨经常会使用她们的钱!当然宋逸晨也会赚钱,杀富济贫什么的他也是经常干的,那个贫指的肯定是自己。
“你要多少就有多少!”公孙兰给了宋逸晨一个迷人的微笑,她有这个自信,红鞋子的钱不是别人能够想象的,有宋逸晨在她也不用将这笔钱给别人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指的就是公孙兰这样的女人,哪怕是陆小凤他们知道非礼勿视,这是宋逸晨的女人,乱看是要丢小命的,还是忍不住的看呆了。
“好!”宋逸晨点点头,随后对着杜桐轩说道:“你还有多少钱,你有多少我赌多少!”
杜桐轩顿时傻眼了,宋逸晨要跟自己赌输赢,天啊!宋逸晨当然是赌自己赢的,因为他输了,那么也没有命了,不可能作弊,钱也要有命花才行,杜桐轩进入了沉默,半晌后才说道:“我所有的身价全部七拼八凑加起来大约还有500万。”他不敢说谎,像宋逸晨这样实力的人绝对可以将自己调查的一清二楚,他并不知道公孙大娘的势力,光光是一个万梅山庄就不是他能够招惹的起的。
“好!那么我也赌500万,我赌自己赢。一比一。”宋逸晨也没有欺负人!500万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红鞋子里面的每个女人都是极能赚钱的,她们赚来的钱虽然不是宋逸晨也不是公孙兰的,但是宋逸晨要使用,也没有任何人敢反对。
杜桐轩感觉很苦逼,他之前是打算过来找李燕北装逼的,但是却在宋逸晨这边吃了鳖,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宋逸晨的实力比叶孤城弱,这样他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了。
风从窗外吹过,大家忽然嗅到了一阵奇异的花香,然后就看见六个乌发垂肩,白衣如雪的少女,提着满篮黄菊,从楼尸一路洒上来,将这鲜艳的菊花,在楼梯上铺成了一条花毡。
宋逸晨见到如此模样,自然知道又是一个爱装逼的人过来了,他没想到自己出来吃顿饭就遇上剧情了,也没想到和叶孤城的第一次见面会是在这样的场景之下。
一个人踩着鲜花,慢慢的走了上来。他的脸很白,既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一种白玉般晶莹泽润的颜色。他的眼睛并不是漆黑的,但却亮得可怕,就像是两颗寒星。他漆黑的头发上,戴着顶檀香木座的珠冠,身上的衣服也洁白如雪。他走得很慢,走上来的时候,就像是君王走入了他的宫廷,又像是天上的飞仙,降临人间。
宋逸晨虽然对于叶孤城很不爽,也对于他拿自己做烟雾弹很不爽,不过他也承认,叶孤城的确算得上是一代人杰,他有这个资格在这个世界称王称霸。
叶孤城并没有看其他人,一双寒星般的眼睛,正盯着宋逸晨,他是知道宋逸晨的,不过他之前也在暂时的回避着。叶孤城很高傲,哪怕宋逸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但是他没有丝毫惧怕,能够死在高手的手中,对于一名剑客来说是最大的荣耀。不过他还有自己的事要做,因此哪怕当初在五羊城中他与宋逸晨近在咫尺,他都没有来见宋逸晨。
叶孤城道:“你也来了。”
宋逸晨点点头:“是啊~有人要将我拖入麻烦,我自然要来。”他的话语之中充满了狂傲,同时也将叶孤城的野心点了一下。
叶孤城闻言面色一窒,随后又看了看宋逸晨身边的陆小凤以及公孙兰等人,仿佛明白了什么便忽然问道:“哪一位是唐天容?”他嘴里在问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已盯在左面角落里一个人的身上。
这个人—张本来很英俊的脸,现在似已突然扔曲僵硬。他一直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角落里,连陆小凤上来时都没有注意到他。他的年纪还很轻,衣着很华丽,眼睛里却带着种食尸鹰般残酷的表情。
这双眼睛也正在盯着叶孤城,一字宇道:“我就是唐天容。”
在他和叶孤城之间坐着的七八桌人,忽然间全都散开了,退到了两旁角落里。叶孤城道:“你知道我是谁?”唐天容点点头。
叶孤城道:“你是不是在奇怪,我怎么直到现在还活着?”
唐天容嘴角的肌肉似在跳动,道:“是谁替你解的毒?”
这句话问出去,大家都知道老实和尚这次还是没有说假话。叶孤城的确受了伤,的确中了唐家的毒砂。可是一种久已令天下武林中人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在叶孤城身上竞似完全没有什么效力。是谁替他解的毒?大家都想听时孤城回答这句话,叶孤城却偏偏没有回答,淡淡道:“本来无毒,何必解毒?”
宋逸晨在一旁咧咧嘴,叶孤城不愧是装逼头子,这逼装的他自愧不如,当初他看小说的时候,就感觉他很装逼,但是现在看起来似乎他更装逼。
唐天容道:“本来无毒?”
叶孤城道:“一点尘埃,又有何毒?”
唐天容脸色变了,“本门的飞砂,在你眼中只不过是一点尘埃?”
叶孤城点点头。唐天容也不再说话,却慢慢的站了起来。解开了长衫,露出了里面一身劲装。他的服装并不奇怪,也不可怕。可怕的是,紧贴在他左有胯骨的两只豹皮革囊,和插在腰带上的一双鱼皮手套。酒楼上又变得静寂无声,不少人都想走,却又舍不得走。大家都知道就在这里,就在这时,立刻就要有一场谅心动魄的恶战开始。唐天容脱下长衫,戴k手套。鱼皮手套闪动着—种奇怪的碧光,他的脸色仿佛也是惨碧色的。
叶孤城静静的站着,看着,身后已有个白衣童子,捧上一柄形式极古雅的乌鞘长剑。剑已在手。
唐天容盯着他手里的这柄剑,忽然道:“还有谁认为本门的宽砂只不过是一点尘埃的?”随后唐天容又道:“若是投有别人,各位最好请下楼,免得受了误伤。”
正当所有人准备走人之时,宋逸晨突然开口道:“不必走!”只见他手指略微一抬,一道无形剑气射出,唐天容的脑袋上瞬间出现了一个血窟窿,所有人都对这样的情况傻眼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宋逸晨竟然已经真的成为神仙了吗?抬抬手对方就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