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酒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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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 ”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制造杯子这样的宝石来做一个大花瓶,绝对是赠送给女王的最好的礼物。想想也是惭愧,刚才研究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这杯子是什么宝石雕制的。和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比起来,他们底比斯的王子和智者都成了乡下旮旯里的原始人。
“王子殿下,那不是宝石,而是陶瓷,是我的一个朋友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来的。瓷器,neta,据说就是用最普通的泥,在火里烧炼而成的。”彭磊也卖起了关子。瓷是咱中华文明的特别标志,那是绝对不能泄密的,这是保护知识产权。
瓷器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据说这个词在英语里也是泊来词,来自于古罗马文,古罗马人又是从古希腊文字中借来的,古希腊人又是从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直接抄来的。事实上,直到中世纪,在欧洲,从来没有人烧制出过一件瓷器,neta只是古代西方人传说中的东西,却在古埃及的金字塔里,和丝绸、啤酒、茶叶藏在一起。
“东方……”拉美西斯的双目转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喃喃着,“传说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还出产珍贵的香料和精美的布料。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那个朋友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来的?传说那个帝国和这里相隔万里,只有神才能跨国中间相隔着的大山和大海。”
“这个……是吗?我倒是没有问,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在孟菲斯的旁边呢!”
彭磊信口胡说——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漏洞,只能继续假装无知:“难道我的那个朋友是神?”
“兄弟,不知道你是否还有这样的瓷器?我愿意用我的财产和你交换。多谢你馈赠的这几个杯子!我虽然是底比斯的王子,却真的拿不出可以和这些相媲美的珍宝来。我知道艾奥里斯兄弟身边只有十几个奴隶,这也太少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先送兄弟5o个年轻的奴隶,请不要推辞。”拉美西斯又是失望,不过,礼尚往来,他的出手也绝对是豪爽。
“5o个奴隶?”鸟人大吃一惊,从来也没有收过这样的大礼,吃惊之下,差一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我怎么养活他们?”
“哈哈哈,艾奥里斯兄弟说笑了!你桌上的一个盘子,就够五十个奴隶三年的口粮了。”拉美西斯也是大笑。可能是彭磊的性情感染了他的情绪,拉美西斯有点得意忘形起来。一手理着下巴上的假须,一边指挥着彭磊身后的奴隶给他倒酒。
这露天酒吧的桌子非常简陋,有点像是现代人野外烧烤的土台子,上面铺上一块两尺多宽大石板,旁边是几个火塘,人席地而坐。讲究一点的酒客,自己在石板上铺上亚麻的桌布。彭磊他们三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卡奴倚在彭磊的脚边。现在老白的位置被客人占了,这老鸟干脆站到了彭磊的身后,也不坐了。
拉美西斯指点彭磊他们的桌面后,眼神又定在桌子上不动了。他的话也不是开彭磊的玩笑,鸟人在拉沙尔就是摆排场,桌上盛装水果、烤肉的盆子都是黄金的,倒是拉特老师刚才差人送过来的烤羊和水果,都是摆在黑漆漆的木盆里。
还有,咱埃及人吃饭、吃肉都是用手抓的,他这盆子里的是什么?银光闪闪的小刀和小叉。用这些东西割肉吃饭,真是太妙了!不过,贵为王子,吃东西当然是轮不到他自己动手的!心里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奴隶叫来,试试那些新奇的小东西。
这东西怎么用呢?偏偏这艾奥里斯好像不喜欢吃肉,不但自己送的烤羊丝毫没动,连他们自己的烤肉也都是完整的。这三个人只喝酒,偶尔才吃几颗葡萄。
“兄弟,我有十二个妻子,三百九十六个贴身女奴,可是没有一位能及得上你的妻子。真是太美丽了!”拉美西斯没话找话,借机把他的那两个女奴招了过来。
拉美西斯也是太客气了,卡奴的美丽是确确实实的,但是他的那两个女奴也都是细皮嫩肉的美人,在鸟人的眼里,根本就分不出上下来。用一句将来会流行的话说,脱光了后,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彭磊算是见识了奴隶主的无耻,拉美西斯是真的食来张口。那两双小手将盘子里的肉撕烂了,一点一点的喂入他的嘴里,他的双手连酒杯也不用拿,闲着的时候可以摸摸女奴的大腿和胸脯。
刚才拉美西斯自己动手倒酒喝,实在是破例了,只因为鸟人三个也都是自己动手的。
有人喂着吃的感觉一定很爽,不过也不能太过分了。鸟人一开始还有点羡慕,但是在看拉美西斯吃那个烤肉后,就只有恶心了。
那烤得半生不熟的肉,用手是绝对撕不下来的。还是那两位小妞,洁白的牙齿将大块的肉啃下,撕咬成一丝丝,再用小手喂到主人张开的嘴里——美女的口水虽然可能是香的,但是,不知道她们每天刷几遍牙?
“老公,要不要卡奴伺候老公吃肉?”见鸟人傻傻地看着拉美西斯享受,身边的卡奴有些误会了,轻声问道。
“不、不用,如果我要吃老婆的口水,可以这样!”搂过卡奴的***,彭磊狠狠地亲了一大口,然后举起小刀,挽起袖口,片刻间,就将一只烤全羊分解成一块块的碎肉,只有四条腿还是完整的。
举起一只完整的羊腿,彭磊一边啃,一边轻笑:“还是这么吃香!”
“嗯!”卡奴被鸟人啃得意乱情迷,慌张地举起刀叉。这工具她也是刚学会的,虽然没用过几次,但是凭着聪明和对武器的感觉,已经用得非常熟练了。而且,刀叉用起来确实也不难,如果是筷子,那就有点难说了。
“老公,我要学烤肉,我要老公亲自教。”
如果她以前的两位同事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在旁边,一定不敢相信,这个嗲嗲的小女人就是那个整日不露面目,掌控死亡之弓塞克里斯的亡灵圣女卡奴。
“好,好,等会儿就学!拉美西斯老兄,还有拉特老师,别客气,尝尝我的烤肉。”
拉美西斯虽然喝的是鸟人的酒,但是肉食吃的还是自己的,是那两个女奴从自家的地盘上搬过来的。彭磊和卡奴说私房话时,用的都是鸟人的家乡话,所以拉特老师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只间两个人动作有点暧昧,这很正常,埃及的老爷们都是这个调调。不过,彭磊的那手解肉的刀术确实把两人镇住了,思忖着,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是不是一个翻身的奴隶,否则,怎么会有这样的一手绝技。
彭磊家里那些黄金盘里的的肉确实不一样,那个香味,那个颜色,看着闻着就勾人的口水。可是,这里的规矩,没有主人的邀请,动人家盘子里的肉是不礼貌的,所以拉美西斯忍到了现在。
听彭磊劝吃,那还客气什么?没等那两个女奴动手,他的那双刚才还在女奴臀部摸摸的爪子已经抓住了一只羊腿。另外的一个嘉宾拉特老师虽然年迈,动作却也不慢,手上也是一只油光闪闪的烤羊腿。
几乎是当初冲水坡白浪和熊汗他们初次吃到鸟人家美食的那一幕的重现,拉美西斯和拉特哪里还顾得及身份。那位拉美西斯老兄下巴上的假胡子都歪了,满嘴流油,两眼放光,那情景,倒是让彭磊有点亲切。看样子,拉美西斯的性格也是属于比较豪爽的那一类型。
抚掌笑道:“老兄,你不会是饿了三天了吧?”
“嘿嘿嘿,不好意思,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拉美西斯也不脸红,干脆扯下下巴上的假胡子当抹布,挥手赶走那两个伺候他吃的美女,笑道,“其实我喜欢这样,被人伺候着很不舒服的。艾奥里斯老兄,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到底比斯去做客,我给你准备最好的宫殿,最漂亮的女奴。嗯,这两个先给你。”
“不会吧?这么漂亮的女奴你随便就送了?真舍得?”彭磊大笑,“我可不敢要,我家里的女人很凶的,我怕她们吃醋。老兄,你还是自用吧。”
“吃醋?醋是什么东西?很难吃吗?艾奥里斯,我对你很好奇!这两个女奴你一定要收下,算是给卡奴夫人的。”拉美西斯终于啃完了手中的羊腿,假胡子也仍了,女奴也送人了,满手的油就照顾了身上的衣服。再看自己的样子,忍不住又是哈哈大笑。
那边,他的拉特老师毕竟年纪大了,牙口可能不太好,此刻还在艰苦地啃着手中的骨头。
“老师,这真是天下最好的美味,真希望我的母亲和叔王也能品尝到。”拉美西斯叹道。
“嗯,这一定是出自大神塞拉特涅之手,老朽不枉此生了。”
拉特终于现所有人都在对着他看,他的主子已经停嘴了。他如果再这样啃下去,那是冒犯主子,是对上司的大不敬。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半条羊腿,见旁边女奴手中正有一块给主子擦手用的亚麻布,二话不说,一把抢过来,利索地将手中的东西包了,揣在怀里。
“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 ”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制造杯子这样的宝石来做一个大花瓶,绝对是赠送给女王的最好的礼物。想想也是惭愧,刚才研究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这杯子是什么宝石雕制的。和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比起来,他们底比斯的王子和智者都成了乡下旮旯里的原始人。
“王子殿下,那不是宝石,而是陶瓷,是我的一个朋友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来的。瓷器,neta,据说就是用最普通的泥,在火里烧炼而成的。”彭磊也卖起了关子。瓷是咱中华文明的特别标志,那是绝对不能泄密的,这是保护知识产权。
瓷器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据说这个词在英语里也是泊来词,来自于古罗马文,古罗马人又是从古希腊文字中借来的,古希腊人又是从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直接抄来的。事实上,直到中世纪,在欧洲,从来没有人烧制出过一件瓷器,neta只是古代西方人传说中的东西,却在古埃及的金字塔里,和丝绸、啤酒、茶叶藏在一起。
“东方……”拉美西斯的双目转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喃喃着,“传说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还出产珍贵的香料和精美的布料。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那个朋友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来的?传说那个帝国和这里相隔万里,只有神才能跨国中间相隔着的大山和大海。”
“这个……是吗?我倒是没有问,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在孟菲斯的旁边呢!”
彭磊信口胡说——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漏洞,只能继续假装无知:“难道我的那个朋友是神?”
“兄弟,不知道你是否还有这样的瓷器?我愿意用我的财产和你交换。多谢你馈赠的这几个杯子!我虽然是底比斯的王子,却真的拿不出可以和这些相媲美的珍宝来。我知道艾奥里斯兄弟身边只有十几个奴隶,这也太少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先送兄弟5o个年轻的奴隶,请不要推辞。”拉美西斯又是失望,不过,礼尚往来,他的出手也绝对是豪爽。
“5o个奴隶?”鸟人大吃一惊,从来也没有收过这样的大礼,吃惊之下,差一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我怎么养活他们?”
“哈哈哈,艾奥里斯兄弟说笑了!你桌上的一个盘子,就够五十个奴隶三年的口粮了。”拉美西斯也是大笑。可能是彭磊的性情感染了他的情绪,拉美西斯有点得意忘形起来。一手理着下巴上的假须,一边指挥着彭磊身后的奴隶给他倒酒。
这露天酒吧的桌子非常简陋,有点像是现代人野外烧烤的土台子,上面铺上一块两尺多宽大石板,旁边是几个火塘,人席地而坐。讲究一点的酒客,自己在石板上铺上亚麻的桌布。彭磊他们三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卡奴倚在彭磊的脚边。现在老白的位置被客人占了,这老鸟干脆站到了彭磊的身后,也不坐了。
拉美西斯指点彭磊他们的桌面后,眼神又定在桌子上不动了。他的话也不是开彭磊的玩笑,鸟人在拉沙尔就是摆排场,桌上盛装水果、烤肉的盆子都是黄金的,倒是拉特老师刚才差人送过来的烤羊和水果,都是摆在黑漆漆的木盆里。
还有,咱埃及人吃饭、吃肉都是用手抓的,他这盆子里的是什么?银光闪闪的小刀和小叉。用这些东西割肉吃饭,真是太妙了!不过,贵为王子,吃东西当然是轮不到他自己动手的!心里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奴隶叫来,试试那些新奇的小东西。
这东西怎么用呢?偏偏这艾奥里斯好像不喜欢吃肉,不但自己送的烤羊丝毫没动,连他们自己的烤肉也都是完整的。这三个人只喝酒,偶尔才吃几颗葡萄。
“兄弟,我有十二个妻子,三百九十六个贴身女奴,可是没有一位能及得上你的妻子。真是太美丽了!”拉美西斯没话找话,借机把他的那两个女奴招了过来。
拉美西斯也是太客气了,卡奴的美丽是确确实实的,但是他的那两个女奴也都是细皮嫩肉的美人,在鸟人的眼里,根本就分不出上下来。用一句将来会流行的话说,脱光了后,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彭磊算是见识了奴隶主的无耻,拉美西斯是真的食来张口。那两双小手将盘子里的肉撕烂了,一点一点的喂入他的嘴里,他的双手连酒杯也不用拿,闲着的时候可以摸摸女奴的大腿和胸脯。
刚才拉美西斯自己动手倒酒喝,实在是破例了,只因为鸟人三个也都是自己动手的。
有人喂着吃的感觉一定很爽,不过也不能太过分了。鸟人一开始还有点羡慕,但是在看拉美西斯吃那个烤肉后,就只有恶心了。
那烤得半生不熟的肉,用手是绝对撕不下来的。还是那两位小妞,洁白的牙齿将大块的肉啃下,撕咬成一丝丝,再用小手喂到主人张开的嘴里——美女的口水虽然可能是香的,但是,不知道她们每天刷几遍牙?
“老公,要不要卡奴伺候老公吃肉?”见鸟人傻傻地看着拉美西斯享受,身边的卡奴有些误会了,轻声问道。
“不、不用,如果我要吃老婆的口水,可以这样!”搂过卡奴的***,彭磊狠狠地亲了一大口,然后举起小刀,挽起袖口,片刻间,就将一只烤全羊分解成一块块的碎肉,只有四条腿还是完整的。
举起一只完整的羊腿,彭磊一边啃,一边轻笑:“还是这么吃香!”
“嗯!”卡奴被鸟人啃得意乱情迷,慌张地举起刀叉。这工具她也是刚学会的,虽然没用过几次,但是凭着聪明和对武器的感觉,已经用得非常熟练了。而且,刀叉用起来确实也不难,如果是筷子,那就有点难说了。
“老公,我要学烤肉,我要老公亲自教。”
如果她以前的两位同事克瑞埃蒙和安德诺尔在旁边,一定不敢相信,这个嗲嗲的小女人就是那个整日不露面目,掌控死亡之弓塞克里斯的亡灵圣女卡奴。
“好,好,等会儿就学!拉美西斯老兄,还有拉特老师,别客气,尝尝我的烤肉。”
拉美西斯虽然喝的是鸟人的酒,但是肉食吃的还是自己的,是那两个女奴从自家的地盘上搬过来的。彭磊和卡奴说私房话时,用的都是鸟人的家乡话,所以拉特老师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只间两个人动作有点暧昧,这很正常,埃及的老爷们都是这个调调。不过,彭磊的那手解肉的刀术确实把两人镇住了,思忖着,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是不是一个翻身的奴隶,否则,怎么会有这样的一手绝技。
彭磊家里那些黄金盘里的的肉确实不一样,那个香味,那个颜色,看着闻着就勾人的口水。可是,这里的规矩,没有主人的邀请,动人家盘子里的肉是不礼貌的,所以拉美西斯忍到了现在。
听彭磊劝吃,那还客气什么?没等那两个女奴动手,他的那双刚才还在女奴臀部摸摸的爪子已经抓住了一只羊腿。另外的一个嘉宾拉特老师虽然年迈,动作却也不慢,手上也是一只油光闪闪的烤羊腿。
几乎是当初冲水坡白浪和熊汗他们初次吃到鸟人家美食的那一幕的重现,拉美西斯和拉特哪里还顾得及身份。那位拉美西斯老兄下巴上的假胡子都歪了,满嘴流油,两眼放光,那情景,倒是让彭磊有点亲切。看样子,拉美西斯的性格也是属于比较豪爽的那一类型。
抚掌笑道:“老兄,你不会是饿了三天了吧?”
“嘿嘿嘿,不好意思,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拉美西斯也不脸红,干脆扯下下巴上的假胡子当抹布,挥手赶走那两个伺候他吃的美女,笑道,“其实我喜欢这样,被人伺候着很不舒服的。艾奥里斯老兄,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到底比斯去做客,我给你准备最好的宫殿,最漂亮的女奴。嗯,这两个先给你。”
“不会吧?这么漂亮的女奴你随便就送了?真舍得?”彭磊大笑,“我可不敢要,我家里的女人很凶的,我怕她们吃醋。老兄,你还是自用吧。”
“吃醋?醋是什么东西?很难吃吗?艾奥里斯,我对你很好奇!这两个女奴你一定要收下,算是给卡奴夫人的。”拉美西斯终于啃完了手中的羊腿,假胡子也仍了,女奴也送人了,满手的油就照顾了身上的衣服。再看自己的样子,忍不住又是哈哈大笑。
那边,他的拉特老师毕竟年纪大了,牙口可能不太好,此刻还在艰苦地啃着手中的骨头。
“老师,这真是天下最好的美味,真希望我的母亲和叔王也能品尝到。”拉美西斯叹道。
“嗯,这一定是出自大神塞拉特涅之手,老朽不枉此生了。”
拉特终于现所有人都在对着他看,他的主子已经停嘴了。他如果再这样啃下去,那是冒犯主子,是对上司的大不敬。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半条羊腿,见旁边女奴手中正有一块给主子擦手用的亚麻布,二话不说,一把抢过来,利索地将手中的东西包了,揣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