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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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现在,就是试出这两种药的最佳配比,把虫毒慢慢的加入药粉,争取用最少的虫毒,假造出最佳的效果。
男孩儿是以一种很自然的方式带进周府的。长公主作为育婴堂的冠名开办者,会不定期的视察育婴堂,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秋天,天空照例是晴朗的,瓦蓝瓦蓝的。地上照例会铺了一层金黄色的落叶,人的脚走在上面,会有清脆的“咯吱咯吱”的声响。
我在这样的一个普通的秋天,头顶瓦蓝色天空,脚踩金黄色的落叶,来到育婴堂,随便带走了一个名叫阳十九的五岁小男孩儿,说想要给儿子云簸,找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侍从。
阳十九是个很斯文的小男孩儿,长的白净又漂亮。他羞涩的,与人无害的,怯生生的看着我。我不由心生怜悯,摸了摸他的脑袋,给他换了个名字,叫阳彬。
从找齐药材,到制出这种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可随着天空一天天的变灰,北风越来越紧,离我们回江南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周斯年急于配出这种药来,这次他是一定要把云逍带出来……配好了药,还要找机会用呢。
为了找到最佳比例,把对云逍的伤害降到最小,来来回回调整比例,试验了不下十次,每次间隔不超过五天……三天发烧出痘,两天消退。最后,总算配出了周斯年满意的药。
这个试药的孩子阳斌,受了很大的伤害,在试完药后,整个人瘦了一圈,眼窝发黑,并且深深的陷了进去。走起路来像风摆杨柳,最后干脆不能动了。只好把他留在了周府,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解毒,休养,阳斌才勉强起床走动。
看着阳斌的痛苦,我犹豫了:“真是要给云逍用药吗?不会害了孩子吗?要是那样的话,我宁肯陪他在京城一起死……再说不一定会死……只要皇上一直都在位……”
周斯年解释说:“阳斌试药次数太多了,身体里的毒素出不来,积攒过多才会这样,云逍只有一次用药,不会有事。”
我半信半疑的看着他,可他心意已决,不肯再和我这“妇人之仁”的人多说,继续和晓雲一起,研究怎样才能让云逍在无知觉的情况下,服下这又腥又臭的药。
寒风乍起的初冬,又一年的天寿节。我们还是误了正常的回江南的日子,由于天寿节可以见到云逍,于是,我们一起进宫为李朝宗祝寿。周斯年用特制的针囊携带用药水浸泡着的羊肠针,来到宫廷,迎面所见,正是以朝仪公主驸马的身份来参加天寿节的西平候武修成。
周斯年笑了笑,走过去,两人依旧像好朋友那样亲切见礼。武修成道:“今年国公看起来精神不错,想是不用回南了?”
周斯年叹道:“怎么会呢?我这病是好不了的,现如今年岁见长,更是好转无望,只能这样凑合着养着。”
朝仪公主今天穿了一身玄色襦裙,云鬓高耸,头上斜插一根镂空金簪,缀着点点紫玉,流苏随着步态轻轻摇曳。一双丹凤眼水汪汪的,脉脉含情。脸如凝脂,身段婀娜。虽不及朝凤公主美的气势夺人,却也有别样的风流婉转姿态。
虽然杨家成死了不到一年,但李朝宗大概是担心这个妹妹成了朝凤公主第二,看妹妹对武修成有意思,早早赐婚,让她搬出杨府,住进了周府旁边的西平候府。李朝宗的亲兄弟在世的人不多,他和我一样,都是没有几个亲人的人,只要是不会对他有威胁的皇族,李朝宗都给予最大限度的照顾。这几个姐妹也不例外,虽然她们的私生活令他头痛不已,他还是采取了一种温和的方式,尽可能的让妹妹们过得舒心。
武修成久在幽州,朝仪公主一向深居简出,也知她与武修成的婚姻并不被人看好,是以虽然住在周府旁边,却从不来往。
看着朝仪公主的背影,周斯年不屑的叹气,悄悄对我说:“难怪坊间那么多关于皇家公主不堪的传闻……”他摇摇头,“杨家成尸骨未寒……”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装着没听见,忙着和走过来的李俊茂寒暄。李俊茂是带了新婚夫人来的,镇王妃是两年前死了的孙望舒的亲妹,名叫孙望恬。
孙望恬虽与孙望舒是亲姐妹,长相却是大相径庭。
这位孙望恬身量娇小,仿佛有不足之症,瘦削的瓜子脸有点太尖了些,眼睛细长,小小的鼻头,薄薄的嘴唇,略显苍白的脸色,整个人像是一张轻飘飘的纸。
李俊茂看起来对这位王妃孙氏并不宠爱,完全是一副相敬如宾疏离的样子。他的宠妾,依旧是从国公府带走的那位楼兰姑娘。庶长子就是由这位楼兰姑娘所生,母因子贵,楼兰被封镇王侧妃。
朝文公主出现在大安宫,她是昔日的益阳候延宝的寡妻,现在的益阳公延成悦的母亲。我暗自庆幸,虽然她也是盛装丽人,却好在没有拖着个男人走进来,不然周斯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这时却听旁边人小声私语,原来朝文公主已经搬离延家,回到公主府居住。
说话人暧昧的语气让人浮想联翩。周斯年悄悄的对我笑道:“到明日我死了,你可会为我守上哪怕一年半载的?”
我心里正为他要做的事焦虑不安,他却有了这么晦气的一问,心中不由烦躁,没好气的回答:“哪个为你守?你好好的活着吧!”看他半张着嘴竟然当真,而且真的要伤心,我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哄他,脱口而出一句自己也没有想过的话:“你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一起死了得了。”
他一愣,有点不知所措,随即轻轻的咧嘴笑了笑,做出一脸很乖的样子,说:“我跟你开玩笑的,你别生气。我好好活着,不给你找麻烦。”
我笑着白了他一眼。却自己为自己冲口而出的话有点发愣。觉得这完全是冥冥之中的一句话,大有一语成谶之意。(未完待续。)
他们现在,就是试出这两种药的最佳配比,把虫毒慢慢的加入药粉,争取用最少的虫毒,假造出最佳的效果。
男孩儿是以一种很自然的方式带进周府的。长公主作为育婴堂的冠名开办者,会不定期的视察育婴堂,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秋天,天空照例是晴朗的,瓦蓝瓦蓝的。地上照例会铺了一层金黄色的落叶,人的脚走在上面,会有清脆的“咯吱咯吱”的声响。
我在这样的一个普通的秋天,头顶瓦蓝色天空,脚踩金黄色的落叶,来到育婴堂,随便带走了一个名叫阳十九的五岁小男孩儿,说想要给儿子云簸,找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侍从。
阳十九是个很斯文的小男孩儿,长的白净又漂亮。他羞涩的,与人无害的,怯生生的看着我。我不由心生怜悯,摸了摸他的脑袋,给他换了个名字,叫阳彬。
从找齐药材,到制出这种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可随着天空一天天的变灰,北风越来越紧,离我们回江南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周斯年急于配出这种药来,这次他是一定要把云逍带出来……配好了药,还要找机会用呢。
为了找到最佳比例,把对云逍的伤害降到最小,来来回回调整比例,试验了不下十次,每次间隔不超过五天……三天发烧出痘,两天消退。最后,总算配出了周斯年满意的药。
这个试药的孩子阳斌,受了很大的伤害,在试完药后,整个人瘦了一圈,眼窝发黑,并且深深的陷了进去。走起路来像风摆杨柳,最后干脆不能动了。只好把他留在了周府,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解毒,休养,阳斌才勉强起床走动。
看着阳斌的痛苦,我犹豫了:“真是要给云逍用药吗?不会害了孩子吗?要是那样的话,我宁肯陪他在京城一起死……再说不一定会死……只要皇上一直都在位……”
周斯年解释说:“阳斌试药次数太多了,身体里的毒素出不来,积攒过多才会这样,云逍只有一次用药,不会有事。”
我半信半疑的看着他,可他心意已决,不肯再和我这“妇人之仁”的人多说,继续和晓雲一起,研究怎样才能让云逍在无知觉的情况下,服下这又腥又臭的药。
寒风乍起的初冬,又一年的天寿节。我们还是误了正常的回江南的日子,由于天寿节可以见到云逍,于是,我们一起进宫为李朝宗祝寿。周斯年用特制的针囊携带用药水浸泡着的羊肠针,来到宫廷,迎面所见,正是以朝仪公主驸马的身份来参加天寿节的西平候武修成。
周斯年笑了笑,走过去,两人依旧像好朋友那样亲切见礼。武修成道:“今年国公看起来精神不错,想是不用回南了?”
周斯年叹道:“怎么会呢?我这病是好不了的,现如今年岁见长,更是好转无望,只能这样凑合着养着。”
朝仪公主今天穿了一身玄色襦裙,云鬓高耸,头上斜插一根镂空金簪,缀着点点紫玉,流苏随着步态轻轻摇曳。一双丹凤眼水汪汪的,脉脉含情。脸如凝脂,身段婀娜。虽不及朝凤公主美的气势夺人,却也有别样的风流婉转姿态。
虽然杨家成死了不到一年,但李朝宗大概是担心这个妹妹成了朝凤公主第二,看妹妹对武修成有意思,早早赐婚,让她搬出杨府,住进了周府旁边的西平候府。李朝宗的亲兄弟在世的人不多,他和我一样,都是没有几个亲人的人,只要是不会对他有威胁的皇族,李朝宗都给予最大限度的照顾。这几个姐妹也不例外,虽然她们的私生活令他头痛不已,他还是采取了一种温和的方式,尽可能的让妹妹们过得舒心。
武修成久在幽州,朝仪公主一向深居简出,也知她与武修成的婚姻并不被人看好,是以虽然住在周府旁边,却从不来往。
看着朝仪公主的背影,周斯年不屑的叹气,悄悄对我说:“难怪坊间那么多关于皇家公主不堪的传闻……”他摇摇头,“杨家成尸骨未寒……”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装着没听见,忙着和走过来的李俊茂寒暄。李俊茂是带了新婚夫人来的,镇王妃是两年前死了的孙望舒的亲妹,名叫孙望恬。
孙望恬虽与孙望舒是亲姐妹,长相却是大相径庭。
这位孙望恬身量娇小,仿佛有不足之症,瘦削的瓜子脸有点太尖了些,眼睛细长,小小的鼻头,薄薄的嘴唇,略显苍白的脸色,整个人像是一张轻飘飘的纸。
李俊茂看起来对这位王妃孙氏并不宠爱,完全是一副相敬如宾疏离的样子。他的宠妾,依旧是从国公府带走的那位楼兰姑娘。庶长子就是由这位楼兰姑娘所生,母因子贵,楼兰被封镇王侧妃。
朝文公主出现在大安宫,她是昔日的益阳候延宝的寡妻,现在的益阳公延成悦的母亲。我暗自庆幸,虽然她也是盛装丽人,却好在没有拖着个男人走进来,不然周斯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这时却听旁边人小声私语,原来朝文公主已经搬离延家,回到公主府居住。
说话人暧昧的语气让人浮想联翩。周斯年悄悄的对我笑道:“到明日我死了,你可会为我守上哪怕一年半载的?”
我心里正为他要做的事焦虑不安,他却有了这么晦气的一问,心中不由烦躁,没好气的回答:“哪个为你守?你好好的活着吧!”看他半张着嘴竟然当真,而且真的要伤心,我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哄他,脱口而出一句自己也没有想过的话:“你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一起死了得了。”
他一愣,有点不知所措,随即轻轻的咧嘴笑了笑,做出一脸很乖的样子,说:“我跟你开玩笑的,你别生气。我好好活着,不给你找麻烦。”
我笑着白了他一眼。却自己为自己冲口而出的话有点发愣。觉得这完全是冥冥之中的一句话,大有一语成谶之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