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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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的声音响起来了,如果不知道她就是瞿锦的话,我觉得这吉他发出的音乐声与晨晨弹奏的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晨晨回来了,她坐到了刚才坐的位子上。她朝我笑了笑,问我道:“你以前经常听她唱歌吧?”
我摇头,“不,今天这才是第一次。”
她很是诧异地看着我,“那,你们以前在一起都做什么?”
我笑道:“说起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我和她在一起也就两三次,而且每次都有她的其他朋友在,在一起也就是喝酒,然后去歌城唱歌。去歌城的时候她们都要用围巾把脸的大部分遮挡住。毕竟在北京她们很容易被认出来。”
她笑道:“这样。难怪她刚才那样说……”
随即,她的声音戛然而止。此时,台上的瞿锦已经开始在唱了,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她唱的就是以前晨晨喜欢唱的那首《橄榄树》。这是齐豫的歌,是女歌手里面的经典曲目,更能够反映出女性对自由的追求,当然,这首歌还带着一种特有的忧伤,据我理解,似乎是一位青春女性在经受爱情悲剧后的一次远行,或者是,她在把自己的心情流放。
瞿锦的歌声真的不一样,准确地讲,她的音质很不错,而且在技巧上比晨晨更胜出一筹,这就使得她的歌声极富感染力,听起来给人以如泣如诉的感觉。
此时,这音乐酒吧里面的人基本上已经坐满,开始的时候大家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台上唱歌的人,但是现在,所有的人都在朝瞿锦看去。很明显,她的歌声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这就是她音乐的魅力。
灯光暗淡中,我看见瞿锦似乎正闭着眼睛,她也完全沉醉在了自己的音乐里面。
我面前的晨晨也陶醉了,她看着台上的瞿锦,一脸的痴迷。
整个音乐酒吧里面一片寂静,唯有瞿锦的歌声。
当瞿锦唱到歌曲高潮部分的时候,台上的灯光忽然变得明亮起来,这时候下面有人忽然大叫了一声,“瞿锦,那是瞿锦!”
台上我瞿锦朝下面的人笑了笑,继续她的歌声,一直到尾音在这音乐酒吧的空气中悠扬地回荡。
台下的掌声响成一片,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快速地跑到了台上,她们真是不可思议,竟然已经准备好了本子和笔,她们在请瞿锦签名。瞿锦笑着给第一个女孩子签上了命,那个女孩子拿起笔记本看了看,顿时激动地大叫了起来,“瞿锦,真的是瞿锦!”
这时候台下又有不少的人在朝台上跑去,我很是担忧她的安全。忽然,我听到瞿锦拿起话筒在说道:“请大家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吧。大家听我说几句话。”
那些已经跑到台边的人犹豫了一下,随即慢慢地坐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瞿锦朝下面的人说道:“谢谢你们。大家好,我是瞿锦。”
下面又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瞿锦在掌声中继续地说道:“今天我来到这里,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但是我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因为今天我不是到这里来演唱的,也不是来演出的,而是像晨晨他们一样,在这样的地方唱出自己的心声,这是我们每一个音乐人最梦想的事情。在这里,我和你们一样,只是一个喜欢音乐,热爱音乐的人。我是瞿锦,一个和你们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音乐是我的梦想,我一直在追求它,和你们的医学梦一样。下面,我再给大家唱一首老歌,《外婆的澎湖湾》。谢谢大家。”
这时候,我面前的晨晨叹息着说道:“她讲得真好,唱得真好。这就是专业歌手的素质,无论对音乐的把握,还是对听众的引导,都是一流的水平。我们没法和她比。”
我说道:“晨晨,你别这样说,她自己都已经说了,今天她只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来这里唱歌的。”
她看着我,“冯大哥,谢谢你。”
我朝她微微一笑,“你谢我干嘛?她是我朋友,现在不也是你的朋友了吗?”
她朝我笑了笑,看着我。此时,我的内心再一次有了一种震颤的感觉,她的眼神真的好像赵梦蕾。我有些心旌摇曳,不能自己。而此时,我听到她在问我道:“冯大哥,你和瞿锦她们在一起的时候,都还有哪些人啊?”
我急摄住自己的心神,回答道:“是庄晴介绍我认识她们的,还有夏岚……呵呵,估计你不认识她,出道比较早的演员了,现在她是我岳父的妻子。”
不知道是怎么的,在她的眼神下,我竟然就这样情不自禁地向她讲出了一切。
她笑道:“我都认识啊。庄晴……我明白了,她以前和你一个医院的。她真是一个奇迹。”
我禁不住就笑,“岂止是一个医院?她和我一个科室,那时候她是我们科室的护士。确实也是,她真是一个奇迹。”
她再次来看着我,“冯大哥,她们能够把你当成朋友,这说明你的为人很不错。我是知道的,作为明星,她们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和圈子外的人成为朋友的。”
我心想:那也不一定。不过我嘴上却在说道:“主要还是因为庄晴,毕竟我们以前是一个科室的,而且当时我们的关系还很不错。”
她问我道:“冯大哥,你为什么不喜欢庄晴呢?她可是很漂亮的。”
我顿时就怔了一下,随即摇头叹息道:“我们之间是属于只能做朋友那种。我是知道的,她的心里其实真正爱着的是她的前男友,可惜的是她的前男友多年前就因故离开了这个世界。直到现在,她的心里可能还是只有他。”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宋梅出事情后庄晴的那种悲伤来,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刚才的那番话讲得是那么的正确。一直以来我都不曾认真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却早已经存在于我的心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潜意识里面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也许我一直是在试图说服自己:庄晴早已经把宋梅给忘记了,她慢慢地会真心喜欢上我。
我错了,完全地错了。以前我就曾经想过:或许,我在庄晴的心里仅仅只是宋梅的替代。现在看来,确实是这样的。
吉他的声音响起来了,如果不知道她就是瞿锦的话,我觉得这吉他发出的音乐声与晨晨弹奏的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晨晨回来了,她坐到了刚才坐的位子上。她朝我笑了笑,问我道:“你以前经常听她唱歌吧?”
我摇头,“不,今天这才是第一次。”
她很是诧异地看着我,“那,你们以前在一起都做什么?”
我笑道:“说起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我和她在一起也就两三次,而且每次都有她的其他朋友在,在一起也就是喝酒,然后去歌城唱歌。去歌城的时候她们都要用围巾把脸的大部分遮挡住。毕竟在北京她们很容易被认出来。”
她笑道:“这样。难怪她刚才那样说……”
随即,她的声音戛然而止。此时,台上的瞿锦已经开始在唱了,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她唱的就是以前晨晨喜欢唱的那首《橄榄树》。这是齐豫的歌,是女歌手里面的经典曲目,更能够反映出女性对自由的追求,当然,这首歌还带着一种特有的忧伤,据我理解,似乎是一位青春女性在经受爱情悲剧后的一次远行,或者是,她在把自己的心情流放。
瞿锦的歌声真的不一样,准确地讲,她的音质很不错,而且在技巧上比晨晨更胜出一筹,这就使得她的歌声极富感染力,听起来给人以如泣如诉的感觉。
此时,这音乐酒吧里面的人基本上已经坐满,开始的时候大家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台上唱歌的人,但是现在,所有的人都在朝瞿锦看去。很明显,她的歌声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这就是她音乐的魅力。
灯光暗淡中,我看见瞿锦似乎正闭着眼睛,她也完全沉醉在了自己的音乐里面。
我面前的晨晨也陶醉了,她看着台上的瞿锦,一脸的痴迷。
整个音乐酒吧里面一片寂静,唯有瞿锦的歌声。
当瞿锦唱到歌曲高潮部分的时候,台上的灯光忽然变得明亮起来,这时候下面有人忽然大叫了一声,“瞿锦,那是瞿锦!”
台上我瞿锦朝下面的人笑了笑,继续她的歌声,一直到尾音在这音乐酒吧的空气中悠扬地回荡。
台下的掌声响成一片,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快速地跑到了台上,她们真是不可思议,竟然已经准备好了本子和笔,她们在请瞿锦签名。瞿锦笑着给第一个女孩子签上了命,那个女孩子拿起笔记本看了看,顿时激动地大叫了起来,“瞿锦,真的是瞿锦!”
这时候台下又有不少的人在朝台上跑去,我很是担忧她的安全。忽然,我听到瞿锦拿起话筒在说道:“请大家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吧。大家听我说几句话。”
那些已经跑到台边的人犹豫了一下,随即慢慢地坐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瞿锦朝下面的人说道:“谢谢你们。大家好,我是瞿锦。”
下面又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瞿锦在掌声中继续地说道:“今天我来到这里,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但是我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因为今天我不是到这里来演唱的,也不是来演出的,而是像晨晨他们一样,在这样的地方唱出自己的心声,这是我们每一个音乐人最梦想的事情。在这里,我和你们一样,只是一个喜欢音乐,热爱音乐的人。我是瞿锦,一个和你们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子,音乐是我的梦想,我一直在追求它,和你们的医学梦一样。下面,我再给大家唱一首老歌,《外婆的澎湖湾》。谢谢大家。”
这时候,我面前的晨晨叹息着说道:“她讲得真好,唱得真好。这就是专业歌手的素质,无论对音乐的把握,还是对听众的引导,都是一流的水平。我们没法和她比。”
我说道:“晨晨,你别这样说,她自己都已经说了,今天她只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来这里唱歌的。”
她看着我,“冯大哥,谢谢你。”
我朝她微微一笑,“你谢我干嘛?她是我朋友,现在不也是你的朋友了吗?”
她朝我笑了笑,看着我。此时,我的内心再一次有了一种震颤的感觉,她的眼神真的好像赵梦蕾。我有些心旌摇曳,不能自己。而此时,我听到她在问我道:“冯大哥,你和瞿锦她们在一起的时候,都还有哪些人啊?”
我急摄住自己的心神,回答道:“是庄晴介绍我认识她们的,还有夏岚……呵呵,估计你不认识她,出道比较早的演员了,现在她是我岳父的妻子。”
不知道是怎么的,在她的眼神下,我竟然就这样情不自禁地向她讲出了一切。
她笑道:“我都认识啊。庄晴……我明白了,她以前和你一个医院的。她真是一个奇迹。”
我禁不住就笑,“岂止是一个医院?她和我一个科室,那时候她是我们科室的护士。确实也是,她真是一个奇迹。”
她再次来看着我,“冯大哥,她们能够把你当成朋友,这说明你的为人很不错。我是知道的,作为明星,她们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和圈子外的人成为朋友的。”
我心想:那也不一定。不过我嘴上却在说道:“主要还是因为庄晴,毕竟我们以前是一个科室的,而且当时我们的关系还很不错。”
她问我道:“冯大哥,你为什么不喜欢庄晴呢?她可是很漂亮的。”
我顿时就怔了一下,随即摇头叹息道:“我们之间是属于只能做朋友那种。我是知道的,她的心里其实真正爱着的是她的前男友,可惜的是她的前男友多年前就因故离开了这个世界。直到现在,她的心里可能还是只有他。”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宋梅出事情后庄晴的那种悲伤来,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刚才的那番话讲得是那么的正确。一直以来我都不曾认真去思考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却早已经存在于我的心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潜意识里面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也许我一直是在试图说服自己:庄晴早已经把宋梅给忘记了,她慢慢地会真心喜欢上我。
我错了,完全地错了。以前我就曾经想过:或许,我在庄晴的心里仅仅只是宋梅的替代。现在看来,确实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