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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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在书房里处理了一些文件,才发现已经四点十分了,打开视频,只见那头的男子皱着眉头似乎心情不太好,男子金丝框边的眼睛,凤目魅人,“啧啧啧闻名A市的纪总竟然会迟到,而且还是迟到了十分钟,快说,是不是一响贪欢而忘了时间!”
纪以歌笑笑说:“我的阿娇不就是我家妹妹麽,还有,这次是谈公事的,认真点,我可不会给你太多甜头吃阿。”
“呵,想不到还是那位阿,你真痴情。”
“陆许,我们的情况都差不多啦。”
一番公事谈完已经五点二十了,期间纪以歌三次看表面露不悦,陆许笑了笑,对他说:“这个月底,是我和凌凌结婚的日子,记得要带你的阿娇来。”
“知道了。”关了电脑,纪以歌拿起西装就走向门外。
咖啡厅中灯光微黄,带给人一种古旧的美感,中央台上,有人身着黑色燕尾服,指尖在黑白键上飞快的动着,一首美妙的钢琴曲如同流水一般的倾泻而来。
苏琛本是低着头的,却听见有声响后抬起了头却发现来人是纪以歌,不觉一愣。
“怎么是你,南衣那?”苏琛看着纪以歌,声音略有些发冷。
纪以歌自顾自的点了一杯咖啡,没有理苏琛,等到咖啡上来之后,他先是淡淡的闻了一下,醇香浓郁的咖啡味道在鼻尖徘徊,呷了一口,他才带着笑意的看着苏琛,淡淡道:“我来的目的,我想苏大少你应该是知道的。”
“如果我说我不愿那?”
“你有什么资格说不愿,顾南衣,早就是我的人了,有了我的孩子,你认为,你能够将他抢走吗?我想苏大少的这里。”他指了指脑袋,耸耸肩膀摇摇头,“看起来是有问题。”
这不是明摆着骂人家脑子有问题麽!
苏琛心中虽有怒意却还是将它强压了下去,看纪以歌那一张妖言惑众的脸,忽然觉得好笑了,“南衣的伦理观念,我想纪总不是不懂,如果她能破处那一道厚厚的隔离层,那就再好不过了,不过很可惜,看南衣的模样,似乎是怎么也破除不了,况且,作为她的哥哥,你也应该尊重她的决定。”
听了他的话纪以歌竟然低声笑了起来,修长的玉指拿起白色瓷杯,轻轻摇晃着,里面的醇香咖啡也一并摇晃着,昏黄的灯光下,他的眼眸中像是弥漫了一层水雾,俊脸更显得邪魅无比了,薄唇轻挑,他道:“我的决定,就是南衣的决定。”
苏琛站了起来,打算离开,在走过纪以歌那边的时候轻轻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咬牙切齿的,“我不会放弃南衣的。”
“多谢你对她的厚爱。”纪以歌微微举了举咖啡杯笑了笑。
苏琛不看他一眼就走了。
一杯咖啡饮尽,纪以歌眼底伪装的笑意淡去,只剩下一片冰冷,似乎周围也冷上了几分,“买单。”
纪以歌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顾南衣,当然,他也不想将这件事情告诉她。
第二天顾阳的身子就好了,顾南衣也如往常一道的,蹲蹲家,接接顾阳,去看看夷光,日子过得也挺悠闲的。
半个月之后夷光就回C城去了,据说是进一步调整身体,三天之后纪以歌带着顾南衣和顾阳也去了C城,因为陆许和沈凌的婚礼快到了。
据说那么急着结婚是因为沈凌肚子里面突然多出了一个小孩,而沈凌也表示自己不想肚子很大很大了还要穿着那么漂亮的婚纱。
女孩子,都希望自己在婚礼上会是最美的。
这场婚礼十分的奢华,是在陆许自己家的餐饮公司开的,而这家餐饮公司,在C市的位置,就如同倾世在A市的地位一样。
为了保护沈凌肚子里的孩子的安全,陆许特地将整个餐厅的地面上都铺上了最好的羊毛毯,据说这羊毛毯使用澳洲纯棉进口的,光一平方米就要一百美金,想想整个餐厅,那可是一个不得了的数目阿,再说这菜,全是下午空运过来的新鲜食材,由各国最好的厨师倾力烹饪,而且六层等人身高的蛋糕每一层的类型都不一样,却都是用最好的动物奶油制成,可见陆许对沈凌的保护之周到。
婚宴大典上,沈凌一身白色拖尾长裙,头发绾了个绾,上面却别了七八个发卡来固定头纱,那条头纱是七色的,一次数下去分别是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象征着彩虹的颜色,每一层色层都相互晕染,给人一种迷离的美感,涂得鲜红的红唇娇艳欲滴,清冷的目光却扫射着全席每一个人,而陆续却是黑色的西装,却未带眼镜,所以看东西会模糊,眼睛是眯着的,却更给人带了一层凉意。
顾南衣穿了条的白色小短裙,公主式的蓬蓬裙加上一层层白色的薄纱与类似,似乎是一个带着稚气的小公主一般,可是又将曲线拉得刚刚好,胸口的那一团丰盈不禁迷倒了多少的男人,使得女人的魅惑又恰当好处。
一对璧人站在最高点,俯瞰着在场的所有宾客,司仪在一旁主持着婚礼,下面也是安静无比。
交换戒指后司仪要求两人热情接吻的时候,在场的一系列热闹分子也早已按捺不住,于是就听到了一声声“接吻接吻接吻。”的声音,虽然沈凌略显羞涩,可是却还是在灯光下和陆续完成了那个吻。
因为担心沈凌站得太久影响身体,就先叫人把她扶到台下的位置去了。
白色的灯光下,陆续独自站在上面,握着话筒,眼神温柔地看着沈凌,却说:“我和我太太凌凌,走到这一步真的很艰难,或许大家不知道,我和我的太太其实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我们靠着坚强的毅力以及对对方满满的爱意,突破了伦理道德,才能够艰难地走到这一步,今天是我最幸福也是最开心的日子,因为今天不仅是我们的结婚日,也是凌凌的第七周,她怀孕了,这天真是一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现在,请大家好好品尝我为大家准备的美味佳肴,也请大家祝福我们,谢谢。”陆续标准的九十度鞠躬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也在一片激烈的掌声中退场。
原来他们也是兄妹阿……顾南衣在心里面想,视线却不自主的飘到纪以歌的身上去,随后是脸红,低头吃东西。
她这么些小动作纪以歌当然看在眼里,看着她低头吃东西的可爱模样,不觉心生挑逗的欲望,他靠在她的耳旁,请吹了一口气,在顾南衣浑身发抖之际,他笑道:“你看,陆续他们都是兄妹的,我们一对兄妹,不如也结婚吧,兴许到时候我们也能第七周那。”
高跟鞋尖而细的鞋跟不偏不倚的落到了纪以歌的脚上,顾南衣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双颊却布满了红晕,这样说,真是不害臊!
纪以歌笑笑,也没怎么逗弄顾南衣了,倒是很淡定的很正经的吃起了东西,顾南衣觉得他这样子太反常了,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将偷偷瞟纪以歌,有几下还被纪以歌揪见了,目光撞在一起的时候顾南衣都觉得自己不能呼吸了。
这种反应太不正常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婚礼结束!
因为夷光和琛航没有来,而纪以歌和陆续认识,所以纪以歌又将南衣介绍给了陆续和沈凌,沈凌看似是一个冷眼高贵的美人,可是认识后就显得颇为孩子气了。
换了有长长拖尾的婚纱后,沈凌选择了一套淡粉色的迷你小礼服,方才的妆也重新画了一个淡妆,是个清新丽人。
顾南衣和沈凌靠在一起,说话声音低低的,沈凌偷偷问南衣,“你觉得你那个哥哥怎么样?”
顾南衣想也不想的回答道:“禽。兽一个!”
沈凌又问:“那你还叫他哥哥吗?”
“当然叫。”
“我也是,即使我们结婚了,我还是习惯叫他哥哥,叫老公的话有点不习惯,而且我不喜欢嫁做人妇的感觉。”
坐在前面的两个男人看到自家小女人这副样子的咬耳朵不由得嘴角都带着笑容,纪以歌还问她们:“你们在聊什么那?”
“女生的一些事情。”沈凌从善如流的对了回去,随后就开了窗户,看着外边的风景。
C市的夜晚繁华而又奢靡,天空已经暗了下来,月光同星星依旧在天上发着光芒,而布满C市的各种建筑物,在这烁烁星光下都闪耀着独自的光芒,霓虹灯一闪一闪的,直闪的人眼花,却也为这座不夜城照亮光芒。
那样灿烂的灯光下,那样闪烁的霓虹灯下,有多少人沉浸在纸醉金迷的疯狂中,而又有多少人在那片灯光月光星光照不到的地方独自生活着,独自挣扎着。
凉风拂过她的脸庞,两边垂下的刘海也随着飘了起来,沈凌的眼睛里似蒙上了一层醉人的意味,看着这闪烁的灯光,她忽然有一种迷失自我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像是一杯滚烫的开水,在时光的流逝中一点一滴变冷,可能连喝水的人也常常意识不到,便随着这种变化而适应那凉水的温度。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沈凌还是独自望着那凉薄的夜晚,那座繁华而又奢靡的城市,直到陆续的一声温柔的提醒才唤回神智,而再当纪以歌又一次回头看向顾南衣的时候,她已经和顾阳靠在一起,就着不舒服的姿势沉沉地睡去,小声的呼噜还打个不停。
时间刹那,凝住了他嘴角的一抹浅笑,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个时候自己笑得是有多么的宠溺,似乎是在眼前看到了整个世界一般的惊喜。
他心里在那个时候,是这样想着的:他一定要给南衣幸福安稳的生活,然后让她做他的新娘,穿着世界上最美的婚纱,以一种最美的姿态嫁给他。
在南衣身上,任何东西,都是要最好的。
因为,她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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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在书房里处理了一些文件,才发现已经四点十分了,打开视频,只见那头的男子皱着眉头似乎心情不太好,男子金丝框边的眼睛,凤目魅人,“啧啧啧闻名A市的纪总竟然会迟到,而且还是迟到了十分钟,快说,是不是一响贪欢而忘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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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想不到还是那位阿,你真痴情。”
“陆许,我们的情况都差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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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厅中灯光微黄,带给人一种古旧的美感,中央台上,有人身着黑色燕尾服,指尖在黑白键上飞快的动着,一首美妙的钢琴曲如同流水一般的倾泻而来。
苏琛本是低着头的,却听见有声响后抬起了头却发现来人是纪以歌,不觉一愣。
“怎么是你,南衣那?”苏琛看着纪以歌,声音略有些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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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我不愿那?”
“你有什么资格说不愿,顾南衣,早就是我的人了,有了我的孩子,你认为,你能够将他抢走吗?我想苏大少的这里。”他指了指脑袋,耸耸肩膀摇摇头,“看起来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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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都希望自己在婚礼上会是最美的。
这场婚礼十分的奢华,是在陆许自己家的餐饮公司开的,而这家餐饮公司,在C市的位置,就如同倾世在A市的地位一样。
为了保护沈凌肚子里的孩子的安全,陆许特地将整个餐厅的地面上都铺上了最好的羊毛毯,据说这羊毛毯使用澳洲纯棉进口的,光一平方米就要一百美金,想想整个餐厅,那可是一个不得了的数目阿,再说这菜,全是下午空运过来的新鲜食材,由各国最好的厨师倾力烹饪,而且六层等人身高的蛋糕每一层的类型都不一样,却都是用最好的动物奶油制成,可见陆许对沈凌的保护之周到。
婚宴大典上,沈凌一身白色拖尾长裙,头发绾了个绾,上面却别了七八个发卡来固定头纱,那条头纱是七色的,一次数下去分别是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象征着彩虹的颜色,每一层色层都相互晕染,给人一种迷离的美感,涂得鲜红的红唇娇艳欲滴,清冷的目光却扫射着全席每一个人,而陆续却是黑色的西装,却未带眼镜,所以看东西会模糊,眼睛是眯着的,却更给人带了一层凉意。
顾南衣穿了条的白色小短裙,公主式的蓬蓬裙加上一层层白色的薄纱与类似,似乎是一个带着稚气的小公主一般,可是又将曲线拉得刚刚好,胸口的那一团丰盈不禁迷倒了多少的男人,使得女人的魅惑又恰当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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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担心沈凌站得太久影响身体,就先叫人把她扶到台下的位置去了。
白色的灯光下,陆续独自站在上面,握着话筒,眼神温柔地看着沈凌,却说:“我和我太太凌凌,走到这一步真的很艰难,或许大家不知道,我和我的太太其实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我们靠着坚强的毅力以及对对方满满的爱意,突破了伦理道德,才能够艰难地走到这一步,今天是我最幸福也是最开心的日子,因为今天不仅是我们的结婚日,也是凌凌的第七周,她怀孕了,这天真是一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现在,请大家好好品尝我为大家准备的美味佳肴,也请大家祝福我们,谢谢。”陆续标准的九十度鞠躬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也在一片激烈的掌声中退场。
原来他们也是兄妹阿……顾南衣在心里面想,视线却不自主的飘到纪以歌的身上去,随后是脸红,低头吃东西。
她这么些小动作纪以歌当然看在眼里,看着她低头吃东西的可爱模样,不觉心生挑逗的欲望,他靠在她的耳旁,请吹了一口气,在顾南衣浑身发抖之际,他笑道:“你看,陆续他们都是兄妹的,我们一对兄妹,不如也结婚吧,兴许到时候我们也能第七周那。”
高跟鞋尖而细的鞋跟不偏不倚的落到了纪以歌的脚上,顾南衣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双颊却布满了红晕,这样说,真是不害臊!
纪以歌笑笑,也没怎么逗弄顾南衣了,倒是很淡定的很正经的吃起了东西,顾南衣觉得他这样子太反常了,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将偷偷瞟纪以歌,有几下还被纪以歌揪见了,目光撞在一起的时候顾南衣都觉得自己不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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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夷光和琛航没有来,而纪以歌和陆续认识,所以纪以歌又将南衣介绍给了陆续和沈凌,沈凌看似是一个冷眼高贵的美人,可是认识后就显得颇为孩子气了。
换了有长长拖尾的婚纱后,沈凌选择了一套淡粉色的迷你小礼服,方才的妆也重新画了一个淡妆,是个清新丽人。
顾南衣和沈凌靠在一起,说话声音低低的,沈凌偷偷问南衣,“你觉得你那个哥哥怎么样?”
顾南衣想也不想的回答道:“禽。兽一个!”
沈凌又问:“那你还叫他哥哥吗?”
“当然叫。”
“我也是,即使我们结婚了,我还是习惯叫他哥哥,叫老公的话有点不习惯,而且我不喜欢嫁做人妇的感觉。”
坐在前面的两个男人看到自家小女人这副样子的咬耳朵不由得嘴角都带着笑容,纪以歌还问她们:“你们在聊什么那?”
“女生的一些事情。”沈凌从善如流的对了回去,随后就开了窗户,看着外边的风景。
C市的夜晚繁华而又奢靡,天空已经暗了下来,月光同星星依旧在天上发着光芒,而布满C市的各种建筑物,在这烁烁星光下都闪耀着独自的光芒,霓虹灯一闪一闪的,直闪的人眼花,却也为这座不夜城照亮光芒。
那样灿烂的灯光下,那样闪烁的霓虹灯下,有多少人沉浸在纸醉金迷的疯狂中,而又有多少人在那片灯光月光星光照不到的地方独自生活着,独自挣扎着。
凉风拂过她的脸庞,两边垂下的刘海也随着飘了起来,沈凌的眼睛里似蒙上了一层醉人的意味,看着这闪烁的灯光,她忽然有一种迷失自我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像是一杯滚烫的开水,在时光的流逝中一点一滴变冷,可能连喝水的人也常常意识不到,便随着这种变化而适应那凉水的温度。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沈凌还是独自望着那凉薄的夜晚,那座繁华而又奢靡的城市,直到陆续的一声温柔的提醒才唤回神智,而再当纪以歌又一次回头看向顾南衣的时候,她已经和顾阳靠在一起,就着不舒服的姿势沉沉地睡去,小声的呼噜还打个不停。
时间刹那,凝住了他嘴角的一抹浅笑,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个时候自己笑得是有多么的宠溺,似乎是在眼前看到了整个世界一般的惊喜。
他心里在那个时候,是这样想着的:他一定要给南衣幸福安稳的生活,然后让她做他的新娘,穿着世界上最美的婚纱,以一种最美的姿态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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