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人证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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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人证进京
曲福城打开食盒,见里面放着的是三个干馒头、一碟咸菜、一碗菜汤。
汤里和咸菜里是不可能有什么东西的,便将目光落在了三个干馒头之上。之间一个干馒头上,被人撕掉了一小块儿馒头皮,想来应该是这个无疑。
趁着两个狱卒都走过去的时候,将这馒头掰开,便见里面有一个字条儿。迅速打开了,只见字条上只有一行字:“管住嘴,可保余生富贵。”
曲福城迅速将这字条塞入嘴里,嚼烂了咽了下去。
他自然会管住自己的嘴巴。现在杜丰生能抓到的证据,就只是他卖了官给张行走,收了张盐商的银钱、搜刮了一些民脂民膏、收受了一些下头官员送上来的重礼厚金。其他的大罪,可有之?
虽说皇上着重整治吏治,最恨贪污。但是在这贪污之罪,怎样也重不过谋国之罪吧?所以只要他咬死了自己只是一时贪心,并未和京都这边有任何勾结,他的罪名,也就仅仅限于贪污而已。可一旦他承认了,他收受的这些银钱,一共分为三份儿,一份儿归太子所有,一份儿归镇国公所有,只有一小份儿归他自己所有,这罪名,可就大咯……
把镇国公和太子都拉下水,对他有什么好处?
不把太子和镇国公拉下水,他或许还能有救。
张行走的官是太子安排的,原本太子就在风口浪尖儿上,若是他在这牢房里头出了什么闪失,再笨的人,都能想出来,一定是太子下的手。所以只要他不把太子供出来,太子就算不救他,也不可能杀了他。
若是皇上怒而判他死罪,他也有东西要挟太子救人不是?先保活命再说,只要有活命在,逃就是了,也不一定还能被太子抓回来给杀了。
如此想着,心里头便更有了定数。就算这大理寺牢房里有太子的人,他也不怕。仍就让自己好吃好睡,养精蓄锐。
……
入夜,在城门关闭之前,四骑快马进了京都城。路上程大志他们又给那个工匠买了一匹马,只用马带着被他们续着迷香,一直昏迷不醒的这女贼。再无其他差池地到了京都城里。
到了京都城里,却是没有直奔宸王府,而是去了城东的一处小巷子。进入巷尾一个安静的小院落里。四下看了一下,见周遭无人跟着,便迅速换掉了身上沾染了一路风尘的衣裳,以免入王府之时惹人注意。院子里有两件王府家丁的衣裳,程大志让那工匠换上一件,另一件……
对这那昏迷的女人道了声“冒犯”,便亲自将这身衣服给她换上了。
程大志背着织星,其他两人带着工匠,这才往宸王府去。
一路上,虽说和正常行路的百姓无异,优哉游哉,却是十分谨慎。
这一番折腾,为的倒不是这工匠,而是他背上背着的女人。不知道这女人在太子那边是个什么身份,太子府的人对她熟不熟悉。不知道殿下要用这女人做什么,所以还是不要让太子府的人发现为妙。那般招摇地到宸王府去,若是刚好被太子府的人看到了,许是会坏了殿下的事儿。
回到宸王府,已是天色漆黑。
路上问了刚开始巡逻的守卫,知道宸王在昭德院,便直奔昭德院而去。
到了王府里,另外两人便退下了,以免叨扰到王爷和王妃娘娘。程大志得到了通传,背着织星,带着那工匠进了屋。
这工匠倒是个会看眼色的,被程大志领着进了昭德院的小书房,一见面前之人是宸王,便噗通跪地道:“求殿下救小的性命啊……”
“行了行了,别整这些没用的!殿下若不救你,你还有小命儿在?”程大志踹了他一脚。
这一路上,这工匠很是乖觉,他们倒是混得十分热络。
宸王问道:“怎么还背着一个?”
待到细看,发现程大志后背背着的这个人,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不是那些个工匠里头的。
“哦……”程大志找了个椅子,把昏迷着的织星放下了,说道,“这人不是工匠,是路上追着我们的一个杀手。不慎让她给得手了,杀了老陈。好在我们抓了个活口回来。殿下,想来,应该是太子那边的人。”
宸王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人的身形儿,笑道:“原来是她啊,没想到还是个有胸的。”
“啊?”程大志有些迷糊。殿下这话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认识呢,还是不认识呢。
容菀汐从小厅里走过来,也将这人上下打量了一番,笑道:“这就是那个在轻功上胜了你两回的人?”
“原来是个女人,难怪呢……”宸王为自己开脱道,“于功夫上你不懂,女人本就身子轻,练轻功要比男人强得多。”
容菀汐笑笑,心想你就自欺欺人吧。
“殿下认识她?”程大志道。
“这人的确是太子手下的,而且还是一个相当得力的……你们抓住了她,可又给本王立了一大功。且让本王想想,该怎么用她呢……”宸王说着,很有深意地继续打量着织星。
程大志忽然想到,这是个女人啊,女人,落在殿下的手里头……
程大志有些担心,提议道:“殿下,依属下看来,还是交给雷停他们吧?让他们看管着,这女人也逃脱不了。”
他不是怕殿下对这女人做什么,而是怕殿下被美色冲昏了头脑,让这女人有机会对殿下做什么。
但是现在的宸王,已经和原先那个宸王大为不同了,虽然这女人女扮男装的样子倒是挺新鲜的,但却一点儿也引不起他的兴致。只是摇摇头,道:“这女人可是个有本事的,要是交给雷停他们,回头儿咱们的用处没得到,再让她给逃了,知道了雷停他们的老巢,不是读咱们不利?”
程大志挠挠头,觉殿下说得有道理,他也真是太糊涂了。
“这样,你把她带到你房里去,亲自看着她。不是用迷香续着管用吗?就一直给她用。别让她醒了就行。本宫先带着他……你叫什么来着?”宸王问那工匠。
过了这么长时间,况且原本在三淮的时候,也就只是打个照面儿而已,现在早就忘了。
“回殿下,小的也姓陈,叫陈永福。”这工匠道。
宸王点点头:“回头儿本王带你到宫里去见皇上,皇上问你什么,你就如实说来,半点儿假话都不能有,也别添油加醋,就只是实话实说。知道的便说,不知道的便不说,能听明白吗?”
陈永福点点头,连声儿应道:“能能能!”
宸王觉得他这人很是乖觉,并不担心什么。
便接着吩咐程大志:“你先带人回去,回头儿本王从宫里回来,在想想怎么处置这女人。”
“是。”程大志应了一声儿,又背起织星退下了。
背着个人,向宸王施礼的样子煞是滑稽。
宸王带着陈永福出了门儿,脚步却是忽然一停。叫住了刚背着人走出昭德院的程大志:“大志,你回来!”
“是……”程大志拉长声音应了一声儿,快步跑回。
宸王仔细吩咐了程大志一番,便远处站着,不打算带人往前走了。
“是。”程大志应了一声儿,忙着去办。
容菀汐站在宸王身后儿,笑出声儿来。
宸王回头,一脸诧异,意思是……你笑什么呢?
容菀汐道:“你总算想到了?我还以为你冷不丁见着一个面容新鲜的美人儿,魂儿都被勾跑了呢!”
“哎……”宸王摇摇头,“都是被她那轻功给害的!”
见了这女人,他光想着她那出神入化的轻功了,险些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儿。那就是,她怎么知道程大志出去接人去了?显然是他的王府这边,被人给盯上了。或许此时,人接回来的消息,已经传到太子府去了。若是路上,这工匠被人给杀了,回头儿父皇或许会以为,没准儿是他自己派人做的呢,就是为了嫁祸给太子。
如此一来,父皇又吃不准孰是孰非了。折腾了一圈儿,岂不还是达成了大哥最开始想要营造的局面?
不多时,八个府里精锐守卫到了昭德院,宸王带着他们一起进宫去。为图安全,宸王邀了陈永福和他同乘一辆马车。陈永福起先万般推辞,但宸王说是为了省事儿,他便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和宸王同坐一辆马车。
去往北宫门的路上,太子派来的杀手已经候着了。
因着事出突然,不方便去叫暗卫来行动,只能叫了府里的府兵统领,亲自带着几个武功高强的人去拦截。
这几人看到宸王的马车旁,有八个侍卫护着。虽然他们引在前头儿的,等在后头儿的,共有二十几个人,但一见有人护卫着,未免还是有些犯怵。
因为殿下说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可对方一旦有了警惕,成功的可能就减去了一半。更何况,从宸王府到北宫门的路这么近,他们要杀的那个目标,想要逃跑也是很容易的。
第三百七十四章:人证进京
曲福城打开食盒,见里面放着的是三个干馒头、一碟咸菜、一碗菜汤。
汤里和咸菜里是不可能有什么东西的,便将目光落在了三个干馒头之上。之间一个干馒头上,被人撕掉了一小块儿馒头皮,想来应该是这个无疑。
趁着两个狱卒都走过去的时候,将这馒头掰开,便见里面有一个字条儿。迅速打开了,只见字条上只有一行字:“管住嘴,可保余生富贵。”
曲福城迅速将这字条塞入嘴里,嚼烂了咽了下去。
他自然会管住自己的嘴巴。现在杜丰生能抓到的证据,就只是他卖了官给张行走,收了张盐商的银钱、搜刮了一些民脂民膏、收受了一些下头官员送上来的重礼厚金。其他的大罪,可有之?
虽说皇上着重整治吏治,最恨贪污。但是在这贪污之罪,怎样也重不过谋国之罪吧?所以只要他咬死了自己只是一时贪心,并未和京都这边有任何勾结,他的罪名,也就仅仅限于贪污而已。可一旦他承认了,他收受的这些银钱,一共分为三份儿,一份儿归太子所有,一份儿归镇国公所有,只有一小份儿归他自己所有,这罪名,可就大咯……
把镇国公和太子都拉下水,对他有什么好处?
不把太子和镇国公拉下水,他或许还能有救。
张行走的官是太子安排的,原本太子就在风口浪尖儿上,若是他在这牢房里头出了什么闪失,再笨的人,都能想出来,一定是太子下的手。所以只要他不把太子供出来,太子就算不救他,也不可能杀了他。
若是皇上怒而判他死罪,他也有东西要挟太子救人不是?先保活命再说,只要有活命在,逃就是了,也不一定还能被太子抓回来给杀了。
如此想着,心里头便更有了定数。就算这大理寺牢房里有太子的人,他也不怕。仍就让自己好吃好睡,养精蓄锐。
……
入夜,在城门关闭之前,四骑快马进了京都城。路上程大志他们又给那个工匠买了一匹马,只用马带着被他们续着迷香,一直昏迷不醒的这女贼。再无其他差池地到了京都城里。
到了京都城里,却是没有直奔宸王府,而是去了城东的一处小巷子。进入巷尾一个安静的小院落里。四下看了一下,见周遭无人跟着,便迅速换掉了身上沾染了一路风尘的衣裳,以免入王府之时惹人注意。院子里有两件王府家丁的衣裳,程大志让那工匠换上一件,另一件……
对这那昏迷的女人道了声“冒犯”,便亲自将这身衣服给她换上了。
程大志背着织星,其他两人带着工匠,这才往宸王府去。
一路上,虽说和正常行路的百姓无异,优哉游哉,却是十分谨慎。
这一番折腾,为的倒不是这工匠,而是他背上背着的女人。不知道这女人在太子那边是个什么身份,太子府的人对她熟不熟悉。不知道殿下要用这女人做什么,所以还是不要让太子府的人发现为妙。那般招摇地到宸王府去,若是刚好被太子府的人看到了,许是会坏了殿下的事儿。
回到宸王府,已是天色漆黑。
路上问了刚开始巡逻的守卫,知道宸王在昭德院,便直奔昭德院而去。
到了王府里,另外两人便退下了,以免叨扰到王爷和王妃娘娘。程大志得到了通传,背着织星,带着那工匠进了屋。
这工匠倒是个会看眼色的,被程大志领着进了昭德院的小书房,一见面前之人是宸王,便噗通跪地道:“求殿下救小的性命啊……”
“行了行了,别整这些没用的!殿下若不救你,你还有小命儿在?”程大志踹了他一脚。
这一路上,这工匠很是乖觉,他们倒是混得十分热络。
宸王问道:“怎么还背着一个?”
待到细看,发现程大志后背背着的这个人,细皮嫩肉的,一看就不是那些个工匠里头的。
“哦……”程大志找了个椅子,把昏迷着的织星放下了,说道,“这人不是工匠,是路上追着我们的一个杀手。不慎让她给得手了,杀了老陈。好在我们抓了个活口回来。殿下,想来,应该是太子那边的人。”
宸王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人的身形儿,笑道:“原来是她啊,没想到还是个有胸的。”
“啊?”程大志有些迷糊。殿下这话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认识呢,还是不认识呢。
容菀汐从小厅里走过来,也将这人上下打量了一番,笑道:“这就是那个在轻功上胜了你两回的人?”
“原来是个女人,难怪呢……”宸王为自己开脱道,“于功夫上你不懂,女人本就身子轻,练轻功要比男人强得多。”
容菀汐笑笑,心想你就自欺欺人吧。
“殿下认识她?”程大志道。
“这人的确是太子手下的,而且还是一个相当得力的……你们抓住了她,可又给本王立了一大功。且让本王想想,该怎么用她呢……”宸王说着,很有深意地继续打量着织星。
程大志忽然想到,这是个女人啊,女人,落在殿下的手里头……
程大志有些担心,提议道:“殿下,依属下看来,还是交给雷停他们吧?让他们看管着,这女人也逃脱不了。”
他不是怕殿下对这女人做什么,而是怕殿下被美色冲昏了头脑,让这女人有机会对殿下做什么。
但是现在的宸王,已经和原先那个宸王大为不同了,虽然这女人女扮男装的样子倒是挺新鲜的,但却一点儿也引不起他的兴致。只是摇摇头,道:“这女人可是个有本事的,要是交给雷停他们,回头儿咱们的用处没得到,再让她给逃了,知道了雷停他们的老巢,不是读咱们不利?”
程大志挠挠头,觉殿下说得有道理,他也真是太糊涂了。
“这样,你把她带到你房里去,亲自看着她。不是用迷香续着管用吗?就一直给她用。别让她醒了就行。本宫先带着他……你叫什么来着?”宸王问那工匠。
过了这么长时间,况且原本在三淮的时候,也就只是打个照面儿而已,现在早就忘了。
“回殿下,小的也姓陈,叫陈永福。”这工匠道。
宸王点点头:“回头儿本王带你到宫里去见皇上,皇上问你什么,你就如实说来,半点儿假话都不能有,也别添油加醋,就只是实话实说。知道的便说,不知道的便不说,能听明白吗?”
陈永福点点头,连声儿应道:“能能能!”
宸王觉得他这人很是乖觉,并不担心什么。
便接着吩咐程大志:“你先带人回去,回头儿本王从宫里回来,在想想怎么处置这女人。”
“是。”程大志应了一声儿,又背起织星退下了。
背着个人,向宸王施礼的样子煞是滑稽。
宸王带着陈永福出了门儿,脚步却是忽然一停。叫住了刚背着人走出昭德院的程大志:“大志,你回来!”
“是……”程大志拉长声音应了一声儿,快步跑回。
宸王仔细吩咐了程大志一番,便远处站着,不打算带人往前走了。
“是。”程大志应了一声儿,忙着去办。
容菀汐站在宸王身后儿,笑出声儿来。
宸王回头,一脸诧异,意思是……你笑什么呢?
容菀汐道:“你总算想到了?我还以为你冷不丁见着一个面容新鲜的美人儿,魂儿都被勾跑了呢!”
“哎……”宸王摇摇头,“都是被她那轻功给害的!”
见了这女人,他光想着她那出神入化的轻功了,险些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儿。那就是,她怎么知道程大志出去接人去了?显然是他的王府这边,被人给盯上了。或许此时,人接回来的消息,已经传到太子府去了。若是路上,这工匠被人给杀了,回头儿父皇或许会以为,没准儿是他自己派人做的呢,就是为了嫁祸给太子。
如此一来,父皇又吃不准孰是孰非了。折腾了一圈儿,岂不还是达成了大哥最开始想要营造的局面?
不多时,八个府里精锐守卫到了昭德院,宸王带着他们一起进宫去。为图安全,宸王邀了陈永福和他同乘一辆马车。陈永福起先万般推辞,但宸王说是为了省事儿,他便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和宸王同坐一辆马车。
去往北宫门的路上,太子派来的杀手已经候着了。
因着事出突然,不方便去叫暗卫来行动,只能叫了府里的府兵统领,亲自带着几个武功高强的人去拦截。
这几人看到宸王的马车旁,有八个侍卫护着。虽然他们引在前头儿的,等在后头儿的,共有二十几个人,但一见有人护卫着,未免还是有些犯怵。
因为殿下说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可对方一旦有了警惕,成功的可能就减去了一半。更何况,从宸王府到北宫门的路这么近,他们要杀的那个目标,想要逃跑也是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