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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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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宴期间,按照前面的应承,枣林派出所所长赵德柱和棉纺厂人事处长李茂江等人,陆续敲门进来,非常有诚意地要给孔局长敬酒。

    孔建邦还是和刚才一样,没有啥官架子,也不推辞,来者不拒,只是喝酒的时候只是轻抿一口,不像陈天朗给他敬酒,一饮而尽。

    这个细微动作让陈天朗看得清楚,不禁对孔建邦好感倍增,心道,这是个人物,不因年纪轻而看轻自己。

    见孔建邦如此平易近人,赵德柱和李茂江等人的心情可是高涨的,表情可是兴奋的。只差人家孔局长身居高位,自己小人物一个,没啥能为对方效劳的。

    孔建邦是什么人,官场一路走来,对这些人的心思岂能不明白,于是就装作漫不经心地提及游戏厅转让给陈红和陈天朗姐弟俩经营的事儿,又提及陈天朗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希望大家以后多多关照。

    能让孔局长亲口这么说,这说明了什么?顿时众人眼睛一亮,看陈红,尤其看陈天朗的目光就不一样了。

    傻瓜也知道,日后游戏厅开业将会更加顺利,至少有派出所和棉纺厂两头保驾,不会有那么多麻烦。

    陈天朗肚子里明镜似的,当然明白这是孔建邦在做顺水人情,为了表达谢意,陈天朗再次给孔建邦倒了一杯酒,敬了过去。孔建邦和刚才一样,二话没说,一饮而尽。

    细心如赵德柱,李茂江等人,当即就发觉了孔建邦对待陈天朗敬酒的态度,这可是喝光,而不是轻抿一口,忍不住对陈天朗又羡慕又嫉妒。

    再一琢磨,自己这么大个人,竟然嫉妒一个毛头孩子,真是可笑。

    ……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一切事情已经有了着落,既然订了这个有卡拉OK设施的豪华包间,就不能让这时髦的设备闲着。

    在赵德柱和李茂江等人离开以后,孔建邦就示意妻子孙虹梅把卡拉OK倒持起来,他知道妻子年轻到时候都爱追潮流,尤其唱歌也很有一手,家里头就塞了很多明星的盒带,有事儿没事就拿了录音机放出来听听,倒也蛮有情趣。

    见老公首肯,孙虹梅心中着实高兴。原本她看见这新潮玩意就有些坐不住了,家里头录像机,收音机,随身听什么的全都有,却恰恰没倒持过这种时髦东西。

    偶尔和家属院一些女同志打麻将唠嗑,听说这叫啥卡拉OK,那些女人们跟随爱人去省城或别的地方办事儿,都见识过,说特好玩,唱起歌来感觉自己跟明星一样。

    孙虹梅一向对自己的模样很是自信,对自己的歌声也很自信,有时没事儿就在浴室里哼两嗓子,自我感觉和流行歌手杭天琪差不多少。

    杭天琪这几年很红,唱过无数脍炙人口的歌曲,像什么“我家住在黄土高坡”的《黄土高坡》,还有“黑头发飘起来飘起来”的《黑头发飘起来》,全都红遍大江南北,所以孙虹梅就直接点了杭天琪的歌来唱,可惜翻遍了那些卡拉OK唱带,竟然没有她的歌曲,大多数都是港台明星。

    眼见孙虹梅神色似乎有点不高兴,作为他老公孔建邦当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可现在是在外头,不是自己家里头,有些话不方便开口。

    陈天朗察言观色能力极好,当即就笑眯眯地对孙虹梅说道:“孙阿姨,我听媛媛说你唱歌特好听,不管是港台歌还是大陆歌都唱的特别棒。没想到今天有机会能享享耳福!”

    陈天朗这番话说得极有技巧,孙虹梅当即高兴起来,小孩子说话哪有假的,这里有这么多港台唱带,难道我就唱不了?随即就从一大堆唱带中选了香港歌手徐小凤的一盘歌曲来。

    等到把带子在卡拉OK播放机中放出来,才知道,孙虹梅挑选的是徐小凤的一首《心恋》。

    这也是一首很老的歌曲,大约是六七十年代在港台流行过,当下年轻人听过这首歌的人不是很多。

    孙虹梅有幸在上大学的时候接触过这种外来的“舶来品”,那时候大环境还没开放,这种舶来品都是女子们深更半夜藏在宿舍的被窝里偷听的,被搜出来恐当成违禁的“黄歌”处理,更有甚者直接被学校开除。因此那时候想要享受这种时髦音乐的洗礼,是要冒着天大的风险。

    随着唱带转动,《心恋》的音乐节奏轻快地响起,电子琴伴奏,小号协奏,很有一种七十年交谊舞曲的味道。

    伴随着音乐,孙虹梅拿着麦克风很有明星风范地唱起来:

    “我想偷偷望呀望一望他

    假装欣赏欣赏一盆花

    只能偷偷看呀看一看他

    就像正要浏览一幅画

    只怕给他知道笑我傻

    我的眼光只好回避他

    虽然也想和他说一说话

    怎奈他的身边有个她……”

    不得不说,孙虹梅唱歌还真好听,一是嗓子好,二是气质好,再加上她那成熟妩媚的外形,在这年代早早嫁人,没去做明星真是可惜了。

    看着她,陈天朗禁不住想起了孔月媛。

    不得不说孔月媛这丫头很好地继承了孙虹梅优秀的美女基因,气质各方面也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就是不知道唱歌是不是也很好听---要知道,前世一些美女明星长得很漂亮,可以说艳压群芳,可一开嗓子,却鬼哭狼嚎,比如主演了《星语星恋》那位,唱歌就特瘆人。

    ……

    陈红看着孙虹梅唱歌,感受和陈天朗不一样。同样作为女人,孙虹梅比她大了十几岁,可是由于保养的好,无论是皮肤细腻,还是容貌秀美,丝毫看不出岁数比自己大很多,怎么看也就差三四岁样子。有气质,唱歌又这么好听,还这么会打扮。这让陈红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再看自己,一直在棉纺厂加班劳碌,在细纱车间不断地工作,熬夜都把人快熬死了,皮肤干燥,眼圈发黑,正值青春的年纪,却偏偏活得无比压抑。

    可是马上陈红就又坚定了信心,自己比她年轻,未来的自己也可以这样选择,抓住机会,成为真的女人,也可以载歌载舞,享受这种遥不可及的物质生活。

    想到这里,陈红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

    孔建邦手里抱着自己的保温杯,看着握着麦克风深情款款唱着《心恋》的爱人,原本含笑的眼眸变得深邃起来,歌声把他带到了那个朦胧而又酸涩的初恋年代。

    广阔天地炼红心,不在城里吃闲饭。

    主席语录:“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收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

    咣当当的火车车皮载着他们这帮青涩的小青年,高喊口号,大唱样板戏。一个个模样兴奋,仿佛天地在手,任我闯荡。

    深远的大山,巍峨壮观,贫穷的山民迎来了他们这帮新人。看着破旧的漏雨的住房,浑成黄汤子的饮水,还有那硬的可以砸死狗的馒头,原本兴奋的青年们全都愣住了。

    大雪封山,饥寒交迫。

    孔建邦穿着露着黑棉花的破棉袄,揣着手,望着漫山积雪,瑟瑟发抖,肚子更是发出一阵阵饥鸣。

    这时候她出现了,穿着土气的小花袄,留着长长的麻花辫子。

    她不敢看他一眼,她只是山民的孩子,她假装在看周围的风景,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一块腌制好的兔子肉放在了石头上。

    那是孔建邦吃过最香最好吃的兔子肉。

    记得清楚,在那个无比寒冷的冬季,有很多一起来的同志饿死在了大山里。为了去山里找吃的,迷路的,被冻死的,更是不计其数。

    可是他活了下来。因为她的帮助,只要一看到她的麻花辫子,他就知道自己饿不着了,有吃的了。

    他的身体越来越好,她的身子却越来越瘦。

    最后他才知道,她是这山中的猎户,她把自己该吃的全都偷偷给了他。

    当他知道这个秘密后,抱着她哭了,并且发誓,这辈子对她不离不弃,要报答她到死。

    那时,她笑了,就像山上开得最灿烂的野山花。

    可是最终,他并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为了回到城里,为了重新上学,他选择了孙虹梅,只因她的父亲是城里的高干。

    他清晰记得,自己坐上拖拉机走那天,她就站在山头上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然后唱起了嘹亮的山歌。

    她唱的很好听,麻花辫子甩动着,犹如镌刻在山上的一道风景,至今让孔建邦怎么忘也忘不了。

    就在孔建邦黯然神伤,追忆记忆时,旁边陈天朗递过来一张纸巾。

    孔建邦这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哭了,脸上还挂着泪水,忙接过纸巾擦了一下眼角。再看孙虹梅正唱的起劲儿,丝毫没发觉自己异常,这才稍微放心。

    再看一眼陈天朗,陈天朗似乎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全神贯注地听着孙虹梅唱歌,时不时地鼓掌,好像刚才那个递纸巾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孔建邦回过头去,脸色凝重,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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