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洗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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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稀缺,人们便越是以拥有锦绣记的绢花为荣。
一听到锦绣记的绢花,巩佳便将方锦书打趣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连连点头道:“好,好。这可是书姐姐你说的,不许抵赖。”
“我怎会抵赖。”方锦书笑道。
“那……”巩佳灵动地转了转眼珠,俏皮一笑:“我要锦绣记新出的。”
天知道,新出的绢花有那么难买。
每次都是在图册出来时,就被各大权贵之间预定一空。巩佳好歹也是堂堂千金大小姐,愣是连图册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好,新出的就新出的。”方锦书作为百草味的股东,这点权限还是有的。
巩佳喜不自胜,一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显摆一次,将方锦书从头到脚好好夸了一次。
方锦书抿嘴一笑,巩佳这个活泼的性子真是讨喜。
两人说笑了好一通,洗三的吉时也已经到了。
当日接生明哥儿的那个产婆,再次被请到了巩家,主持整个洗三礼。
各观礼的宾客在引领下迈入大堂。
在大堂门口,巩家的下人替他们佩上用红缎带捆好的大葱、一串铜钱,以祷祝新生儿聪睿、进财。
房屋正中设着香案,供奉着碧霞元君、云霄娘娘、送子娘娘、豆疹娘娘等十三位庇佑新生儿的神像。
香炉里盛着小米代替香灰,插着一对羊油小红烛。下边压着黄钱、元宝、千张等全份敬神的钱粮。
香案之后,摆了一个瑞兽鎏金大铜盆,里面盛着槐条、艾叶熬成的汤。
奶娘将明哥儿从里面抱出来,产婆接过来,打开襁褓,托着头将他放到铜盆之中。被水一激,明哥儿哇哇大哭起来,声音宏亮,四肢有力。
观礼的人们纷纷赞“响盆了”,又赞他身体好,至于早产一事,谁会在这个时候扫兴的提起。
添盆的人,从巩家自己人开始。
巩尚书当先往铜盆里添了两锭大金元宝,用木勺舀起一勺清水浇到明哥儿的肚腹之上。产婆忙道:“长流水、聪明伶俐。”
后面等人也不敢示弱,只听得叮叮当当的响声入盆,金银裸子在铜盆里发出闪耀的光芒。一旁的茶盘中,则盛放着人们添的桂圆、荔枝、红枣、花生、栗子等等喜果。
待人们添盆完毕,产婆拿起一根棒槌在盆里轻轻搅动着,口中念念有词:“一搅两搅三搅,哥哥领着弟弟跑……”
她的脸上笑得如同盛开的菊花,合不拢嘴。
这些添盆喜果,包括那香案上所供奉的钱粮,到最后都会被她给收了去。
今日的收获,可谓不菲。
洗三礼完毕之后,方锦书陪着司岚笙进了方锦晖的屋子。
她还在坐月子,屋中熏了清爽的栀子花香,后窗开了一条缝隙透入新鲜空气。其余门窗虽然紧闭着,却并不觉得憋闷。
“母亲。”
见两人进来,方锦晖就要撑起身子。
方锦书忙上前将她扶着,道:“大姐姐快别起来。苏大夫特意嘱咐过了,你这个月都最好别下床。”
她的情况,比一般的产妇更需要休养。
“晖儿。”司岚笙只叫出了她的名字,语气便有些哽咽。
同为女人,她怎会不知早产的危险性?更何况,这并不是因为方锦晖的身体不好导致早产,而是被强行下了催产药的缘故。
早产的缘故,是巩家的丑闻,自然是秘而不宣。
但是,对于方家他们却不能不说。
方锦晖是方家嫡长女,方家有权了解在她身上发生了何等状况。巩家瞒着不说可以,但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方家迟早会知道。
到了那时,只会影响两家关系。
巩家,还没那么傻。
“母亲,我没事。”方锦晖温言宽慰着她,道:“您瞧,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她已经养了两日,气色比刚开始好了许多。
知道今日是洗三礼,娘家一定会来人,母亲更是会来看自己。方锦晖早早的就擦了擦身子,用热水净了面,薄薄的施了一层脂粉,掩盖了苍白的脸色。
方锦书扶着司岚笙坐下,劝道:“母亲别急。大姐姐好好地就在你眼前哩,刚刚还看了小外孙,多精神的孩子。”
司岚笙按了按眼角,道:“都是母亲没用,护不住你们。”
她的性子软、眼窝子浅,在外面还好,特别是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总是绷不住情绪。
“母亲。”方锦晖笑道:“您都是做姥姥的人了,我也做了母亲。又不是小孩子,总需要您来护着。”
“在我心里,你们还一直都是孩子呢。”司岚笙喃喃道。
“对,我们都是您的孩子。”方锦书道:“这辈子,都是您的孩子。”
看着两个如此懂事的女儿,司岚笙收住情绪,细细嘱咐道:“晖儿,这段时日你就好好听大夫和刘嬷嬷的话,把身子养好了,才是第一要紧之事。”
“其余的,都不重要。”
方锦晖是巩家长媳,将来是巩家主母,一个嫡子是远远不够的。
一个孩子,从诞生到长大成人,中间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坎坷与风险。哪怕是大户人家里精心养着的嫡子,也常常听说有夭折的。
司岚笙只有一个方梓泉,后来在生方锦书时就伤了身子,再无生养。就因为这个,才不得不让方孰玉抬了姨娘,养了庶子。
“嗯,母亲放心好了,女儿知道轻重。”
这次,她完全是遭了无妄之灾。但同时也暴露了,她自己的警惕性不够的问题。
春姨娘和桂红两人,她们的遭遇在大户人家里不算少见。虽然不会都像春姨娘那般偏执,不似桂红那样身世离奇,但其他乱七八糟的事一样不少。
谁知道,在一团和气的下面,人们真实的性情又是什么呢?嫉妒、眼红、抑或是仇恨,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
不能因为表面上看起来无害而轻信,这是方锦晖在这次的劫难中学到的道理。
母女见面,时间再怎么长,也是不够的。
但嫁出去的女儿,始终就是别家的人。再不舍,司岚笙也总是要离开。
留下一堆补品,又细细叮嘱了刘嬷嬷好生伺候着方锦晖的月子,司岚笙才带着方锦书离开。
越是稀缺,人们便越是以拥有锦绣记的绢花为荣。
一听到锦绣记的绢花,巩佳便将方锦书打趣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连连点头道:“好,好。这可是书姐姐你说的,不许抵赖。”
“我怎会抵赖。”方锦书笑道。
“那……”巩佳灵动地转了转眼珠,俏皮一笑:“我要锦绣记新出的。”
天知道,新出的绢花有那么难买。
每次都是在图册出来时,就被各大权贵之间预定一空。巩佳好歹也是堂堂千金大小姐,愣是连图册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好,新出的就新出的。”方锦书作为百草味的股东,这点权限还是有的。
巩佳喜不自胜,一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显摆一次,将方锦书从头到脚好好夸了一次。
方锦书抿嘴一笑,巩佳这个活泼的性子真是讨喜。
两人说笑了好一通,洗三的吉时也已经到了。
当日接生明哥儿的那个产婆,再次被请到了巩家,主持整个洗三礼。
各观礼的宾客在引领下迈入大堂。
在大堂门口,巩家的下人替他们佩上用红缎带捆好的大葱、一串铜钱,以祷祝新生儿聪睿、进财。
房屋正中设着香案,供奉着碧霞元君、云霄娘娘、送子娘娘、豆疹娘娘等十三位庇佑新生儿的神像。
香炉里盛着小米代替香灰,插着一对羊油小红烛。下边压着黄钱、元宝、千张等全份敬神的钱粮。
香案之后,摆了一个瑞兽鎏金大铜盆,里面盛着槐条、艾叶熬成的汤。
奶娘将明哥儿从里面抱出来,产婆接过来,打开襁褓,托着头将他放到铜盆之中。被水一激,明哥儿哇哇大哭起来,声音宏亮,四肢有力。
观礼的人们纷纷赞“响盆了”,又赞他身体好,至于早产一事,谁会在这个时候扫兴的提起。
添盆的人,从巩家自己人开始。
巩尚书当先往铜盆里添了两锭大金元宝,用木勺舀起一勺清水浇到明哥儿的肚腹之上。产婆忙道:“长流水、聪明伶俐。”
后面等人也不敢示弱,只听得叮叮当当的响声入盆,金银裸子在铜盆里发出闪耀的光芒。一旁的茶盘中,则盛放着人们添的桂圆、荔枝、红枣、花生、栗子等等喜果。
待人们添盆完毕,产婆拿起一根棒槌在盆里轻轻搅动着,口中念念有词:“一搅两搅三搅,哥哥领着弟弟跑……”
她的脸上笑得如同盛开的菊花,合不拢嘴。
这些添盆喜果,包括那香案上所供奉的钱粮,到最后都会被她给收了去。
今日的收获,可谓不菲。
洗三礼完毕之后,方锦书陪着司岚笙进了方锦晖的屋子。
她还在坐月子,屋中熏了清爽的栀子花香,后窗开了一条缝隙透入新鲜空气。其余门窗虽然紧闭着,却并不觉得憋闷。
“母亲。”
见两人进来,方锦晖就要撑起身子。
方锦书忙上前将她扶着,道:“大姐姐快别起来。苏大夫特意嘱咐过了,你这个月都最好别下床。”
她的情况,比一般的产妇更需要休养。
“晖儿。”司岚笙只叫出了她的名字,语气便有些哽咽。
同为女人,她怎会不知早产的危险性?更何况,这并不是因为方锦晖的身体不好导致早产,而是被强行下了催产药的缘故。
早产的缘故,是巩家的丑闻,自然是秘而不宣。
但是,对于方家他们却不能不说。
方锦晖是方家嫡长女,方家有权了解在她身上发生了何等状况。巩家瞒着不说可以,但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方家迟早会知道。
到了那时,只会影响两家关系。
巩家,还没那么傻。
“母亲,我没事。”方锦晖温言宽慰着她,道:“您瞧,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她已经养了两日,气色比刚开始好了许多。
知道今日是洗三礼,娘家一定会来人,母亲更是会来看自己。方锦晖早早的就擦了擦身子,用热水净了面,薄薄的施了一层脂粉,掩盖了苍白的脸色。
方锦书扶着司岚笙坐下,劝道:“母亲别急。大姐姐好好地就在你眼前哩,刚刚还看了小外孙,多精神的孩子。”
司岚笙按了按眼角,道:“都是母亲没用,护不住你们。”
她的性子软、眼窝子浅,在外面还好,特别是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总是绷不住情绪。
“母亲。”方锦晖笑道:“您都是做姥姥的人了,我也做了母亲。又不是小孩子,总需要您来护着。”
“在我心里,你们还一直都是孩子呢。”司岚笙喃喃道。
“对,我们都是您的孩子。”方锦书道:“这辈子,都是您的孩子。”
看着两个如此懂事的女儿,司岚笙收住情绪,细细嘱咐道:“晖儿,这段时日你就好好听大夫和刘嬷嬷的话,把身子养好了,才是第一要紧之事。”
“其余的,都不重要。”
方锦晖是巩家长媳,将来是巩家主母,一个嫡子是远远不够的。
一个孩子,从诞生到长大成人,中间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坎坷与风险。哪怕是大户人家里精心养着的嫡子,也常常听说有夭折的。
司岚笙只有一个方梓泉,后来在生方锦书时就伤了身子,再无生养。就因为这个,才不得不让方孰玉抬了姨娘,养了庶子。
“嗯,母亲放心好了,女儿知道轻重。”
这次,她完全是遭了无妄之灾。但同时也暴露了,她自己的警惕性不够的问题。
春姨娘和桂红两人,她们的遭遇在大户人家里不算少见。虽然不会都像春姨娘那般偏执,不似桂红那样身世离奇,但其他乱七八糟的事一样不少。
谁知道,在一团和气的下面,人们真实的性情又是什么呢?嫉妒、眼红、抑或是仇恨,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
不能因为表面上看起来无害而轻信,这是方锦晖在这次的劫难中学到的道理。
母女见面,时间再怎么长,也是不够的。
但嫁出去的女儿,始终就是别家的人。再不舍,司岚笙也总是要离开。
留下一堆补品,又细细叮嘱了刘嬷嬷好生伺候着方锦晖的月子,司岚笙才带着方锦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