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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
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
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
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
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
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
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
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
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
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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