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回人间不识玫瑰女,梦绕故乡云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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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时今日的太岁今昭,最讨厌两件事情,第一件是刷螃蟹,第二件是洗蚌子。偏偏中秋节前后,这俩活儿都是清平馆里最常有的。前面那件事情,有个人洗着洗着就脱团了,现在还当妈了,儿子长得忒俊;后面那件,很不幸,洗螃蟹的人生赢家玉卮带着老公儿子悬壶济世,洗蚌子的今昭,还在洗蚌子。
今儿的河蚌不大,拿来单做不显眼,只打算配了点儿火腿炖汤,因此要格外处理一下裙腮肠肚之类的地方。今昭一边用小勾子小刷子之类的仔细料理,一边开着B站在听MV。
“不要提沉默带笑玫瑰,带刺回礼只信任防卫,怎么冷酷却仍然美丽,得不到的从来矜贵得不到的,从来珍贵……”哼着蹩脚的粤语,西跨院的桂花树开出金花如雨,一丝秋风送来凉爽和沁香,听着陈奕迅的歌,今昭觉得洗河蚌也不算是太痛苦的工作了。
那早饭后清澈的秋光,清新的空气,在眼前投出一片片的光韵,淡淡的桂花香味和隔壁后厨那个院子里,朋友们的谈笑声,月亮门那头轻快的脚步,这一切都一如既往,一如过去每一个寻常的早上。
“刺啦——”油遇见了拍了薄粉的带鱼段儿,有刺激的香气传出来,那应当是中午要做的葱煎带鱼,配上白米饭的话,连鱼皮都会很酥很好吃的……
“刺啦——”带鱼的香气在整个走廊里弥散开来,那种味道像是带着一种自有的颜色,金灿灿的。那是富足的饮食,代表着限量供应的油和难以买到的海产。带有银色鳞粉的鱼皮接触到半热的油,一瞬间,那一层淀粉会最先变成金黄,而后淀粉里揉着的细小的葱花会变得略微焦糊,释放葱的辛味,接着鱼皮从柔软变得紧绷,变得酥脆,嫩粉的半透明的鱼肉会逐渐成为白色,筷子夹出来,便是形状如玉兰花瓣一样的小小的鱼肉瓣儿。金黄色的点缀着糊绿葱花的鱼皮带着盐揉搓过的咸味儿,而鱼肉还是淡淡的,只有一点点轻快的香。
这个时代里珍贵的食材和佐料,用最简单的办法做出难得的葱煎带鱼。配上一碗白米饭,那是会令整个筒子楼的左邻右舍,都忍不住闻着味道下饭的美味。
他们在议论:“又是沈玫衣,真是没结婚的大闺女,有钱就给自己花,大手大脚。”
“哎呦,她不是有个看着很有钱的男朋友?”
“啊,这个可不能乱说!不过呢,嘿嘿嘿嘿……”
公共的区域里传出来猥琐的议论和窃笑,这种形制的楼一条走廊,两头是水房和厨房,任凭谁家的柴米油盐,谁家的碎花内衣和白背心,染了血的裙子和孩子尿了的床单,都会像博物馆里的展品一样,不可控制地曝光在所有人的眼前。
一个人的衣食住行,电话呓语,都不可能成为秘密。
那小小卧房薄薄的门板,挡不住任何秘密。
穿着深红色连衣裙,烫着这个年代最流行的玫瑰烫的漂亮女人端着葱煎带鱼和白米饭,款款走回房间。罕见的法国麂皮面高跟鞋在水磨石的走廊里踩出哒哒的声音来,那些议论声似乎毫不在意被人听到,反而别有用心地更大声起来。
玫瑰烫的漂亮女人一双菱形红唇微微一翘,带着一丝轻蔑,回了自己的房间。即便是这些议论就直接摆在眼前,她能回应的,也不过是这样的轻蔑笑容。她并不是可以任人摆布的布娃娃,而是这栋楼下面那所学校的老师,而这所学校的校长,能够分配这职工宿舍楼的权力人物,是她的父亲。
糅杂在议论里的羡慕嫉妒恨,也只能披着闲话的外衣,屈辱而无力地出现在她的眼前,被她这样不屑一顾。
这个时代里,议论一个贫穷丑陋的女人,叫做同情,议论一个富有漂亮的女人,则是嫉妒,同情与嫉妒,都是一种自卑的发泄,这些自卑者的发泄,她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用两个空盘子,将米饭和葱煎带鱼都盖了起来。她不能冒险将它们留在厨房里,因为会有嘴馋的熊孩子过来偷吃,而孩子的父母面对孩子的偷窃,只会辩解,是孩子小。
因为小,所以所有的罪行,都可以被忽略不计,必须被忽略不计。
她托腮坐在窗边,看着窗外单调的风景。
那片风景真的十分单调,那是个俄式建筑,后面带着一个沙土操场,一群男生正在篮球场里投球,偶尔因为进球,会响起一声叫好。
今昭就站在她身后,这种感觉很奇妙,今昭并不认识这个女人,但是今昭知道这是个梦,这个奇妙的梦,有一种复古的,旧时光里的风味,从这些80年代初的摆设,到这个女人烫成玫瑰花瓣一样的刘海儿。
奇妙之处并不仅仅与此,更奇妙的是,今昭觉得这个女人有一种莫名的亲切熟悉,并且,今昭可以感觉到这个女人的想法,那些放在脸上的不屑,放在心里的嘲讽。她都能感觉到。
难不成……
今昭突然想起某年她也是这么洗着蚌然后进入了一个羞耻普雷的梦境里,梦见陈清平和她各种高中春游之类——可是眼前这个女人,她分明不认识。
不。
其实很眼熟。
这个女人虽然长得很有风情,衬得起这纯色大面积的深红,但仔细看,她还是拥有一双和今昭很像的眼睛。一样的大,眼角有一点点妩媚挑出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只不过今昭的眼睛眼角微微下垂,有一种天然的憨厚老实,而这个女人的眼睛眼角微挑,带着几分辛辣味道。
今昭突然有一种直觉,她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了。
沈玫衣。
她见过的这个名字,在她家的户口本上。
那是她妈妈的名字。
那个只留给她一床底的藏书的,离开她的母亲。
今昭突然不敢看下去,她知道她应该立刻离开,转头就走,可她有无法自控地,留在了沈玫衣的身边,紧紧抓住了红皮折叠椅子的椅背。
“沈老师!”
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还把白衬衫束进那瘦削纤细小腰板的男人在楼下对着这个窗口招手。
今昭探头看着楼下那个男人,如遭雷击。
这尼玛不是她那个酒鬼老爹吗!
这尼玛这么纤细这么白净这么秀气真的合理吗!
今昭想起记忆里那个十分模糊,胡子拉碴,一身酒气,脑满肠肥的男人,根本没有办法把那个从未给过她一丝关爱的男人和楼下这个对上号。
沈玫衣起身,对着楼下微微一笑,关上了窗户。
啊咧?
今昭觉得剧情不对。
她透过玻璃窗看着楼下那个男人。
原来不是她以为的那种窗户掉下个什么东西砸了一个笨书生的情节,而是呆头书生吃了闭门羹。
今昭回头看了看沈玫衣,她的脸色有一丝不耐,显然她绝对不喜欢这个书生,显然,母亲并没有爱着年轻的父亲,即便是这个父亲看上去清秀文弱,比后来顺眼许多。
可是,今昭敏锐地感觉到,沈玫衣也不是多讨厌,只是无奈。
那种漂亮的女孩子对于太多太热情太真挚的追求者,那种无法回应,甩都甩不掉的无奈。
哦对了,是今昭无法理解的这种无奈呢。
太岁觉得在这梦里她被她亲老子娘给捅了一刀。
夕阳西沉,天色暗了下来,最终星月升空。
今昭看着沈玫衣就那么坐在窗口,不知道在等什么人。
果然是人漂亮这么呆坐着也好看,但是为什么这份美貌没有遗传给自己呢!
沈玫衣起身,端着白饭和带鱼,又去厨房热了一次。
晚上十点多,这种香气勾起人们关于夜宵的憧憬和记忆,沈玫衣却全然不顾惜这种旁人的心情,热好了饭菜,端着又走回去。
“沈老师!”
一个穿着跨栏背心和短裤的文弱书生一脸惊喜地看着沈玫衣。
今昭扶额,她酒鬼老爹这个造型,还真的是违和感十足。
“沐老师。”沈玫衣淡淡回了一句,“你有什么事吗?”
“啊,没有,那个,没有。”文弱书生慌张地摘掉眼镜,在背心一角擦啊擦啊,露出一双眼角下垂,一看就是老好人的狗狗眼。
今昭瞬间确认,她的确是这俩人生的,没错。
除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其余的五官,包括下垂的眼角,平凡的小小的鼻子,更平凡的没什么线条的嘟嘟嘴巴,还有俯首皆是的圆脸,一晒就破一碰就红的敏感皮肤,全部都和眼前这个文弱书生一模一样。
可是这副五官长在今昭身上,还能说天真可爱娃娃脸,长在一个男人,还是个文弱的男人身上,就有点怂。
沈玫衣不再搭理文弱书生,径直走回房间去。
今昭看了看年轻时代的爹,叹了一口气。
这种看上去很柔弱,很天真,很纯情的男人,为什么后来会长成一个酒鬼,对家人不闻不问,只关心自己的外甥的废物?甚至,会偷偷拿走女儿打工的生活费去买酒喝?
今昭觉得,这还是大人的世界,她不能懂。
随着沈玫衣打开门,今昭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奇怪的禁闭。
那是空间被封闭的感觉,类似于结界,或者利白萨的海神领域,虽然没有那么强大,但是却沈玫衣关门的瞬间,隔绝了外面一切声音。屋子里的窗子虽然开着,但已经寂静无声,听不到秋夜里最后的蝉鸣。
“你回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那是个眉目英挺俊朗的年轻人,只可惜衣着气度太过华丽潋滟,于是给人以一种镶嵌了珠宝的波斯匕首的感觉,漂亮,危险。
今昭熟悉这个人惯有的黑眼圈,也熟悉这个人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更熟悉这种落拓不羁的气质和骄傲得孔雀一般的神情。
这个人是沈鲜衣。
地龙沈鲜衣,正坐在刚才沈玫衣坐过的椅子,只是他歪着身子,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叉抱臂,比起刚才托腮凝望的沈玫衣,多了几分放肆不羁。
“鲜衣。”沈玫衣的脸上,露出今昭见到的,第一个真挚的笑容。
一个像是花苞突然绽放的笑,饱满,真挚,喜悦,不加任何矫揉造作,连今昭都能感觉到沈玫衣此刻发自内心的高兴。
今昭看着这个笑容,觉得头皮发麻。
“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你要叫我堂哥。”沈鲜衣坐在椅子上,眼神挑衅,看着沈玫衣。
“可你不是我的堂哥,你根本就不是……”沈玫衣反驳。
“我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我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沈鲜衣不耐烦地起身,看了看沈玫衣手里的饭菜,“你先坐吧,我找你有正经事。”
“可你总要先吃饭啊。”沈玫衣像个小姑娘一样撅起嘴巴。
沈鲜衣看了看沈玫衣,无奈地重重叹气一声,坐回椅子,敲了敲桌子:“那就快点给我,我吃完跟你说。”
今昭也十分无奈地站在一旁。
比起珠光粹玉般的沈鲜衣,她那个酒鬼老爹,现在还是个文弱书生的老爹,真是半点儿竞争力也无。
今时今日的太岁今昭,最讨厌两件事情,第一件是刷螃蟹,第二件是洗蚌子。偏偏中秋节前后,这俩活儿都是清平馆里最常有的。前面那件事情,有个人洗着洗着就脱团了,现在还当妈了,儿子长得忒俊;后面那件,很不幸,洗螃蟹的人生赢家玉卮带着老公儿子悬壶济世,洗蚌子的今昭,还在洗蚌子。
今儿的河蚌不大,拿来单做不显眼,只打算配了点儿火腿炖汤,因此要格外处理一下裙腮肠肚之类的地方。今昭一边用小勾子小刷子之类的仔细料理,一边开着B站在听MV。
“不要提沉默带笑玫瑰,带刺回礼只信任防卫,怎么冷酷却仍然美丽,得不到的从来矜贵得不到的,从来珍贵……”哼着蹩脚的粤语,西跨院的桂花树开出金花如雨,一丝秋风送来凉爽和沁香,听着陈奕迅的歌,今昭觉得洗河蚌也不算是太痛苦的工作了。
那早饭后清澈的秋光,清新的空气,在眼前投出一片片的光韵,淡淡的桂花香味和隔壁后厨那个院子里,朋友们的谈笑声,月亮门那头轻快的脚步,这一切都一如既往,一如过去每一个寻常的早上。
“刺啦——”油遇见了拍了薄粉的带鱼段儿,有刺激的香气传出来,那应当是中午要做的葱煎带鱼,配上白米饭的话,连鱼皮都会很酥很好吃的……
“刺啦——”带鱼的香气在整个走廊里弥散开来,那种味道像是带着一种自有的颜色,金灿灿的。那是富足的饮食,代表着限量供应的油和难以买到的海产。带有银色鳞粉的鱼皮接触到半热的油,一瞬间,那一层淀粉会最先变成金黄,而后淀粉里揉着的细小的葱花会变得略微焦糊,释放葱的辛味,接着鱼皮从柔软变得紧绷,变得酥脆,嫩粉的半透明的鱼肉会逐渐成为白色,筷子夹出来,便是形状如玉兰花瓣一样的小小的鱼肉瓣儿。金黄色的点缀着糊绿葱花的鱼皮带着盐揉搓过的咸味儿,而鱼肉还是淡淡的,只有一点点轻快的香。
这个时代里珍贵的食材和佐料,用最简单的办法做出难得的葱煎带鱼。配上一碗白米饭,那是会令整个筒子楼的左邻右舍,都忍不住闻着味道下饭的美味。
他们在议论:“又是沈玫衣,真是没结婚的大闺女,有钱就给自己花,大手大脚。”
“哎呦,她不是有个看着很有钱的男朋友?”
“啊,这个可不能乱说!不过呢,嘿嘿嘿嘿……”
公共的区域里传出来猥琐的议论和窃笑,这种形制的楼一条走廊,两头是水房和厨房,任凭谁家的柴米油盐,谁家的碎花内衣和白背心,染了血的裙子和孩子尿了的床单,都会像博物馆里的展品一样,不可控制地曝光在所有人的眼前。
一个人的衣食住行,电话呓语,都不可能成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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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烫的漂亮女人一双菱形红唇微微一翘,带着一丝轻蔑,回了自己的房间。即便是这些议论就直接摆在眼前,她能回应的,也不过是这样的轻蔑笑容。她并不是可以任人摆布的布娃娃,而是这栋楼下面那所学校的老师,而这所学校的校长,能够分配这职工宿舍楼的权力人物,是她的父亲。
糅杂在议论里的羡慕嫉妒恨,也只能披着闲话的外衣,屈辱而无力地出现在她的眼前,被她这样不屑一顾。
这个时代里,议论一个贫穷丑陋的女人,叫做同情,议论一个富有漂亮的女人,则是嫉妒,同情与嫉妒,都是一种自卑的发泄,这些自卑者的发泄,她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用两个空盘子,将米饭和葱煎带鱼都盖了起来。她不能冒险将它们留在厨房里,因为会有嘴馋的熊孩子过来偷吃,而孩子的父母面对孩子的偷窃,只会辩解,是孩子小。
因为小,所以所有的罪行,都可以被忽略不计,必须被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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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昭就站在她身后,这种感觉很奇妙,今昭并不认识这个女人,但是今昭知道这是个梦,这个奇妙的梦,有一种复古的,旧时光里的风味,从这些80年代初的摆设,到这个女人烫成玫瑰花瓣一样的刘海儿。
奇妙之处并不仅仅与此,更奇妙的是,今昭觉得这个女人有一种莫名的亲切熟悉,并且,今昭可以感觉到这个女人的想法,那些放在脸上的不屑,放在心里的嘲讽。她都能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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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虽然长得很有风情,衬得起这纯色大面积的深红,但仔细看,她还是拥有一双和今昭很像的眼睛。一样的大,眼角有一点点妩媚挑出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只不过今昭的眼睛眼角微微下垂,有一种天然的憨厚老实,而这个女人的眼睛眼角微挑,带着几分辛辣味道。
今昭突然有一种直觉,她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了。
沈玫衣。
她见过的这个名字,在她家的户口本上。
那是她妈妈的名字。
那个只留给她一床底的藏书的,离开她的母亲。
今昭突然不敢看下去,她知道她应该立刻离开,转头就走,可她有无法自控地,留在了沈玫衣的身边,紧紧抓住了红皮折叠椅子的椅背。
“沈老师!”
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还把白衬衫束进那瘦削纤细小腰板的男人在楼下对着这个窗口招手。
今昭探头看着楼下那个男人,如遭雷击。
这尼玛不是她那个酒鬼老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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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昭想起记忆里那个十分模糊,胡子拉碴,一身酒气,脑满肠肥的男人,根本没有办法把那个从未给过她一丝关爱的男人和楼下这个对上号。
沈玫衣起身,对着楼下微微一笑,关上了窗户。
啊咧?
今昭觉得剧情不对。
她透过玻璃窗看着楼下那个男人。
原来不是她以为的那种窗户掉下个什么东西砸了一个笨书生的情节,而是呆头书生吃了闭门羹。
今昭回头看了看沈玫衣,她的脸色有一丝不耐,显然她绝对不喜欢这个书生,显然,母亲并没有爱着年轻的父亲,即便是这个父亲看上去清秀文弱,比后来顺眼许多。
可是,今昭敏锐地感觉到,沈玫衣也不是多讨厌,只是无奈。
那种漂亮的女孩子对于太多太热情太真挚的追求者,那种无法回应,甩都甩不掉的无奈。
哦对了,是今昭无法理解的这种无奈呢。
太岁觉得在这梦里她被她亲老子娘给捅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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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昭看着沈玫衣就那么坐在窗口,不知道在等什么人。
果然是人漂亮这么呆坐着也好看,但是为什么这份美貌没有遗传给自己呢!
沈玫衣起身,端着白饭和带鱼,又去厨房热了一次。
晚上十点多,这种香气勾起人们关于夜宵的憧憬和记忆,沈玫衣却全然不顾惜这种旁人的心情,热好了饭菜,端着又走回去。
“沈老师!”
一个穿着跨栏背心和短裤的文弱书生一脸惊喜地看着沈玫衣。
今昭扶额,她酒鬼老爹这个造型,还真的是违和感十足。
“沐老师。”沈玫衣淡淡回了一句,“你有什么事吗?”
“啊,没有,那个,没有。”文弱书生慌张地摘掉眼镜,在背心一角擦啊擦啊,露出一双眼角下垂,一看就是老好人的狗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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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昭看了看年轻时代的爹,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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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昭觉得,这还是大人的世界,她不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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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那是个眉目英挺俊朗的年轻人,只可惜衣着气度太过华丽潋滟,于是给人以一种镶嵌了珠宝的波斯匕首的感觉,漂亮,危险。
今昭熟悉这个人惯有的黑眼圈,也熟悉这个人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更熟悉这种落拓不羁的气质和骄傲得孔雀一般的神情。
这个人是沈鲜衣。
地龙沈鲜衣,正坐在刚才沈玫衣坐过的椅子,只是他歪着身子,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叉抱臂,比起刚才托腮凝望的沈玫衣,多了几分放肆不羁。
“鲜衣。”沈玫衣的脸上,露出今昭见到的,第一个真挚的笑容。
一个像是花苞突然绽放的笑,饱满,真挚,喜悦,不加任何矫揉造作,连今昭都能感觉到沈玫衣此刻发自内心的高兴。
今昭看着这个笑容,觉得头皮发麻。
“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你要叫我堂哥。”沈鲜衣坐在椅子上,眼神挑衅,看着沈玫衣。
“可你不是我的堂哥,你根本就不是……”沈玫衣反驳。
“我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我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沈鲜衣不耐烦地起身,看了看沈玫衣手里的饭菜,“你先坐吧,我找你有正经事。”
“可你总要先吃饭啊。”沈玫衣像个小姑娘一样撅起嘴巴。
沈鲜衣看了看沈玫衣,无奈地重重叹气一声,坐回椅子,敲了敲桌子:“那就快点给我,我吃完跟你说。”
今昭也十分无奈地站在一旁。
比起珠光粹玉般的沈鲜衣,她那个酒鬼老爹,现在还是个文弱书生的老爹,真是半点儿竞争力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