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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中晚三餐,唐宋城吃了一肚子小吃,现在又喝了浓浓的骨头汤配莲籽,超幸福!
简时初怔了下,大笑,在她脑袋上弹了下,“没出息!
一天吃了五顿饭就满足了?”
叶清瓷偎进他怀里,“这不就是想吃就吃,想玩儿就玩儿吗?我觉得挺好!
关键是,我得天独厚,怎么吃都不胖,这个最好了!”
“胖了我也不嫌弃你,”
简时初吻她,“胖了也挺好的,胖了手感好!”
叶清瓷:“……讨厌!”
“快点吃,”
简时初又喂了一勺粥给她,又亲了她一下,“等你吃饱了,我还可以更讨厌……”
叶清瓷:“……!”
第二天,纪泽晨和简时初去了公司谈公事。
路业谨和路隐因为昨晚泡了河水,都有些发烧,留在简家别墅休息。
叶清瓷请了假,照顾他们。
上午陪了他们一上午,下午,叶清瓷带十一上街帮他们添置日用品,顺便透透气。
以前被曾美茹管的严,她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插花礼仪和琴棋书画这些东西。
大哥双腿不好,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逛街,她从小到大,几乎没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逛过街。
估计没几个女孩儿不喜欢逛街,如今有了条件,叶清瓷也很喜欢这种在街头漫步的感觉。
什么都不用管、什么都不用想,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付钱买下,自由自在,毫无负担。
如今的她,就像在笼子里关了十几年的鸟儿,被人放飞了,格外喜欢这种可以自由呼吸,没有任何东西在身后追赶的慢生活。
是的。
她觉得,她现在的生活,就是最近书上最崇尚的“慢生活”
。
不用可以追逐什么,就像此刻这样,踩着满地的阳光,在午后的街头,悠然漫步,简简单单,对叶清瓷来说,确是一种最放松的享受。
可事实再一次告诉她,尽管她现在是简七爷的女人了,可是作为资深倒霉蛋,该倒的霉,她还是逃不掉!
她逛的正开心,忽然有个络腮胡子男人从一家店里冲出来,子弹一样射到她面前,抬手朝她脸上打去,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个小溅蹄子!
老子供你吃,供你喝,你TM出来给老子勾搭小白脸,看老子今天怎么收拾你!”
眼看他的巴掌就要落在叶清瓷的脸上,十一抓住叶清瓷的手臂,往后一带,自己越过叶清瓷,狠狠一脚踹在那个络腮胡子男人小腹上。
那个络腮胡子男人惨叫一声,往后踉跄了几步,摔倒在地。
十一不等他爬起来,几步上前,抬脚踩在他胸口,满眼杀气,“胡言乱语!
你找死吗?”
刚刚还气势汹汹的络腮胡子男人,一下傻眼了,过了会儿才想起什么,杀猪一样嚎起来,“来人啊!
杀人了!
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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