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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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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片稀疏的坟包出现在金煜面前时,他终于停下了脚步,两手撑着膝盖,如牛一般的喘着粗气。稍作休息后,他呼出一口白烟,舔舔干涩的嘴唇,又一次迈开步子,朝最南侧那座坟茔跑去。

    那是金琛的坟,不起眼,却是他一抔土一抔土亲手堆垒出来的。坟头上的鲜花常年不断,就是在这凛冽的冬日,也有红的白的梅花相伴,那是秀秀放上去的,她总说,你哥这么个爱笑爱闹的人,躺在这里太寂寞了,这里全是黄土,没有的别的色彩,和他太不相称了。

    所以,她每隔几日便折一枝花拿到坟前插好,让它们陪着金琛。

    想到这里,金煜加快脚步,冲到坟茔前,慌张的朝上面看:还好,那只红梅还在,虽然花瓣已经被风吹得不剩下几片,但是枝条还插在坟头上,顽强的抵抗着寒冷和大风的侵扰。

    金煜稍稍放下了心:太好了,他的坟还是好好的,没有被挖开,他本以为秀秀听信了国均的话,会不顾一切的把金琛挖出来,现在看来,她还没有疯魔到这个地步。

    月亮终于从云堆后面爬出来了,将微弱的银光洒在金琛的坟头上,给它增加了一点神秘的色彩。

    金煜望着上面那支光秃秃的枝条,重重呼出一口气,转身准备离开。可是,他刚迈出一步,耳中却传来一声低吟,这声音是被风带进他的耳朵的,虽然已经被大风撕扯的破碎不堪,却及时的阻止了他已经迈出的步子。

    因为,这声音是秀秀的,他再熟悉不过了。只是,现在她的声音中充斥着一点痛苦,还有一点压抑的甜蜜,这又是他不曾听过的。

    金煜觉得自己的心脏被狠狠揪了一下,他虽然刚满十七岁,尚未经历过男女之事,却也大概猜出了那声呻吟是怎么回事,他狠狠咬着嘴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神神秘秘的独自一人离开家?难道,她私底下瞒着他们什么不成?难道,这些年她的忠贞刚烈都是装的?

    金煜回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坟茔不远处的那片小山坡。那里由于在坟地的旁边,又在背阴处,阴暗湿冷、寸草不生,所以平时很少有人过去,不过若有人真的要偷情,那里倒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可是,在自己丈夫的坟茔旁边偷情?这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念及此处,金煜便把心里尚存的那点犹豫狠狠掐灭,回过头,蹑手蹑脚地朝着那片坡地走去。

    随着他的靠近,秀秀的声音便越来越清晰地传到耳中,甜腻腻的,在金煜心头凭空点起了一把火,他浑身的血似乎都随着这把火烧了起来。

    他不得不握紧拳头,把心里那股怒气强压下去,可脚下的步子却越来也不听自己的使唤,一步重过一步,到了后来,他竟不顾一切地朝着那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影跑去,脚步踩得“咚咚”作响:没错,错的人又不是他,是秀秀,他守寡三年的嫂子,她既然做的出,他也就不用顾忌她的颜面了。他要羞辱她,把她身上那层贞烈的外衣全部剥下,让她从此在自己面前再也抬不起头。

    终于,他来到了那两个亲密交缠在一起的人面前。

    秀秀在下,她闭着眼睛,酡红的脸上带着一丝甜蜜的痛苦。

    她那个隐藏至深的奸夫在上,男人背上的肌肉充满着生命的力量,被汗水和月光浸润的发亮,让瘦弱的金煜有些自愧不如。

    他们两个是那么的忘我,以至于金煜在一旁站了很久他们都没有发现。

    金煜后背的汗由冷变热,又由热变冷,顺着脊梁骨簌簌落下。他觉得自己的身子抖得厉害,双腿软的像是不能支撑自己的沉重,若不是那股残存的怒气,他几乎要跪倒在山坡上。

    好在秀秀终于睁开了眼睛,她看到金煜,“啊”的叫了一声,吓得把头缩到男人宽大的肩膀下面。

    金煜脑子里一“嗡”,回过神来,此刻,他不能软弱,即便不如那个男人身强体壮,他至少也要表现得爷们儿气一些。

    于是,他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扔到两个赤条条的人身上,然后转过身,“嫂子,把衣服穿上,你回家,我有话要跟他说。”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金煜咬着牙,紧紧握着双拳,用剩下的唯一一点理智思考着:他该怎么对待那个男人,打一架?自己看起来并不是他的对手,那就只能以理服人,把他劝退了。可是,秀秀已经守寡三年,和金琛又没有孩子,若那个男人执意要娶她,他这个做小叔子的又似乎不好出言阻止。

    正进退两难,背后忽然飘过来一个声音。

    “小煜。”

    金煜没动,也没有回头,可是脑子里所有的念头都在瞬间被这个声音打散搅碎了,他呆立在原地,紧攥的拳头慢慢摊开,眼前也像蒙上了一层白雾,把周围的景致弄得朦朦胧胧,像是飘在一个悠远且不真实的梦境中。

    “啪。”

    肩头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拍了一下,把金煜从虚幻拉回现实。

    “小煜,”那个声音就贴在他耳边,里面含着几分羞愧,更多的,却还是沉沉的思念,“是我,我......我和你嫂子这么多年没见,就.....让你见笑了......爹和娘身子可还硬朗,我听你嫂子说,这些年,你又要读书又要照顾家里,真是辛苦你了。不过现在大哥回来了,你也可以把肩上的担子放一放,认真念书就行,其它的事,都交给我吧......”

    金煜还是呆立着没动,不过这次,他并非因为震惊而不敢回头。

    他怕,怕的浑身发冷:那个自己称呼为“大哥”的人,那个死了整整三年的人,那个让秀秀念念不忘了三年的人,为何......为何突然回来了呢?

    自己曾亲眼看着他痛苦离世,亲眼看着红润从他脸庞上消失,他在秀秀的哭天抢地声中,身体一点点变硬,死得透透的。

    他,怎么活生生的回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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