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猎物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顶点中文网 www.ddzw.io,最快更新华聘最新章节!
林福雅死去的消息也在不久后传到了郊外的太顺镇。
林枫如今就和水莲隐居在太顺镇里一间破屋。
水莲在杀一条鲤鱼,看着林枫站在窗前看着远天,表情木然,便笑道:“怎么,还是对林福雅有感情吧?林福雅死了,你就这么一副模样?”
林枫把手里的酒杯往地上一扔,说:“你误会了,我不是在为林福雅悲伤,我是在想,林仲超现在这么幸福怎么可以?我不能让他那么幸福。”
“除了贫穷,我们也很幸福啊,至少,我是幸福的。”水莲把鲤鱼放在桌子上,拿刀子切割起来。
林枫说:“既然是贫穷,那就不是幸福。”
鲤鱼在油锅里噼里啪啦,把水莲的心都给炸碎了。
“原来你和我在一起不幸福。”水莲说,“我可是抛弃一切要跟你在一起,难道还不如你心里那个人么?”
林枫低下头,愧疚起来,“我心里已经没有人了。”
“不,你还有,你忘不了,永远忘不了周筝筝。”水莲叹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心想,也许,等自己怀上了林枫的孩子,一个好像福尔那么可爱的孩子,林枫就不会爱周筝筝了。
林枫吃着鱼肉,忽然想到什么,说:“我要去京城一趟。”
水莲惊讶地放下筷子,“要去多久?”
林枫说:“不需要多久,半个月左右吧。”
“要那么久?”水莲很担心,“京城都是在通缉你。”
“没事,我会变脸,他们想抓我没那么容易。”
炉子里的火光一簇一簇地跳跃着,把光线投在林枫的脸上,水莲忽然觉得这辛苦做的香喷喷的鱼也没有胃口了,“非去不可吗?”
林枫坚定地点点头,“我不能允许林仲超那么幸福。我有今天,都是拜他所赐。他必须偿还我。”
东宫。
院子里,几株蓖麻长的很好,宽阔的叶子相互交叠,在地上划出一大圈阴影,湖面上,荷叶也是一样,像一把雨伞一样遮住一片,让鱼儿有了嬉戏的场所。
屋内,几块仙人球安静的躺在花盆里,那是最近刚种上的,据说这些仙人球是域外引过来的,无论种多久,都不会长大,非常适合放在房屋内。
周筝筝梳着双飞髻,斜插着一支白玉簪子,身着藕色琵琶襟滚边衣裳,内穿折枝纹粉色底中衣,下穿淡绿色缠枝纹水烟裙,笑着看周瑜恒和风丹华,风长城兄妹玩“水曲流觞”的游戏。
风丹华今日衣装朴素,颜色纯洁,梳着朝云近香髻,身着淡蓝色纱衣,内里是绣着缠枝纹的白色襦衣,下着白色的长裙,裙裾上绣着点点红梅,在一片白色中显得很是显眼。
周瑜恒一刻都不停地看着自己美丽的未婚妻。
周筝筝知道,也许在很多人心中,风丹华没那么好,可是,周瑜恒却对风丹华宠成宝。
这就是爱情了。
“太子妃姐姐,这是我绣的,送给你。”风丹华在临走前送给周筝筝一块双面绣手帕,那手帕上正看是一朵梅花,反着看却是一朵桃花,真正的心灵手巧。
周筝筝接受了,也给了一个荷包作回礼。
风丹华和哥哥风长城于是离开。
街上,几个孩童跑到的很快,像鱼一样快速的钻进了路边的祠堂。
风丹华说:“哥哥,有个未来姑子是太子妃可真好,瞧瞧这送给我的荷包上都挂了这么大的珍珠。”
风长城点点头,“重要的是周瑜恒还很喜欢你,妹妹啊你可要好好抓住他的心啊,这样我们兴平侯府就有希望了。”
风丹华不高兴地说:“哥哥,你是嫡长子,兴平侯府的崛起难道不应该靠你么?怎么会依靠瑜恒哥哥了呢?”
“我还有事呢,不和你说了。”风长城进了一家赌庄赌钱去了。
风丹华只好一个人回家。
春风拂面,空气中,都是淡淡的花草气息,树林里,经过了冬日的蛰伏,好些动物都起来活动了。
林仲超喜欢打猎,当猎物倒下的那一刻,会让林仲超有很愉悦的感觉。
因此,但凡有空,林仲超总会背起箭囊,骑行在树林郊野。
而如今,周筝筝也加入了打猎的队伍中来。
“太子殿下,前面发现一只野猪。”随行的侍卫前来报信。
“快带我去。”林仲超的眼睛瞬间就瞪大了,而一旁的周筝筝也是胯下一紧,跟了过去。
不远处,一只通体黑色的野猪正在吃地里的一块番薯,浑然不觉危险已经在靠近。
野猪生性凶猛,林仲超怕有意外,便让周筝筝等在原地,而自己和几个侍卫下了马,轻手轻脚的一步步靠近。
一个好的猎手,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能够悄无声息的接近猎物。
猎豹如此,毒蛇如此,鳄鱼更是如此。
当距离野猪只有半里地的时候,林仲超便从箭囊中取出了箭。
为了以防万一,林仲超让随行的几人也把弓满弦。
周筝筝骑在马背上,可以清楚的看见所有的一幕。
正当林仲超慢慢靠近的时候,野猪突然抬起了头,似乎是吃完了,又或者是觉察到了什么。
林仲超没有迟疑,当野猪想跑的那一刹那,嗖的一声,利箭如一道白光,直刺野猪的后背。
几乎同时,另外几支利箭也射了过去,不过有射偏了几支。
见野猪被射中,周筝筝便骑着马,快速的赶到了野猪倒下的地方。
赶在所有人之前,周筝筝对准野猪的肚子就是一刀,当下,野猪就毙命了。
“太子殿下,野猪已被太子妃杀死。”
“好个太子妃,竟然抢我的猎物。”林仲超大笑一声,便赶了过去。
当林仲超赶到的时候,周筝筝已经下马,站在野猪的身旁。
“太子殿下,这野猪想跑,但是被我杀死了。”周筝筝戴着箭袖穿着裤子,和平时的形象有很大差别。
林仲超瞥了一眼,周筝筝的刀口,正对着野猪的心口窝,可谓是又狠又准。
这是周筝筝向林仲超证明自己,或者以后打猎的时候,不必把自己留在远处。
“太子妃好身手。”林仲超笑着对周筝筝说道。
林福雅死去的消息也在不久后传到了郊外的太顺镇。
林枫如今就和水莲隐居在太顺镇里一间破屋。
水莲在杀一条鲤鱼,看着林枫站在窗前看着远天,表情木然,便笑道:“怎么,还是对林福雅有感情吧?林福雅死了,你就这么一副模样?”
林枫把手里的酒杯往地上一扔,说:“你误会了,我不是在为林福雅悲伤,我是在想,林仲超现在这么幸福怎么可以?我不能让他那么幸福。”
“除了贫穷,我们也很幸福啊,至少,我是幸福的。”水莲把鲤鱼放在桌子上,拿刀子切割起来。
林枫说:“既然是贫穷,那就不是幸福。”
鲤鱼在油锅里噼里啪啦,把水莲的心都给炸碎了。
“原来你和我在一起不幸福。”水莲说,“我可是抛弃一切要跟你在一起,难道还不如你心里那个人么?”
林枫低下头,愧疚起来,“我心里已经没有人了。”
“不,你还有,你忘不了,永远忘不了周筝筝。”水莲叹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心想,也许,等自己怀上了林枫的孩子,一个好像福尔那么可爱的孩子,林枫就不会爱周筝筝了。
林枫吃着鱼肉,忽然想到什么,说:“我要去京城一趟。”
水莲惊讶地放下筷子,“要去多久?”
林枫说:“不需要多久,半个月左右吧。”
“要那么久?”水莲很担心,“京城都是在通缉你。”
“没事,我会变脸,他们想抓我没那么容易。”
炉子里的火光一簇一簇地跳跃着,把光线投在林枫的脸上,水莲忽然觉得这辛苦做的香喷喷的鱼也没有胃口了,“非去不可吗?”
林枫坚定地点点头,“我不能允许林仲超那么幸福。我有今天,都是拜他所赐。他必须偿还我。”
东宫。
院子里,几株蓖麻长的很好,宽阔的叶子相互交叠,在地上划出一大圈阴影,湖面上,荷叶也是一样,像一把雨伞一样遮住一片,让鱼儿有了嬉戏的场所。
屋内,几块仙人球安静的躺在花盆里,那是最近刚种上的,据说这些仙人球是域外引过来的,无论种多久,都不会长大,非常适合放在房屋内。
周筝筝梳着双飞髻,斜插着一支白玉簪子,身着藕色琵琶襟滚边衣裳,内穿折枝纹粉色底中衣,下穿淡绿色缠枝纹水烟裙,笑着看周瑜恒和风丹华,风长城兄妹玩“水曲流觞”的游戏。
风丹华今日衣装朴素,颜色纯洁,梳着朝云近香髻,身着淡蓝色纱衣,内里是绣着缠枝纹的白色襦衣,下着白色的长裙,裙裾上绣着点点红梅,在一片白色中显得很是显眼。
周瑜恒一刻都不停地看着自己美丽的未婚妻。
周筝筝知道,也许在很多人心中,风丹华没那么好,可是,周瑜恒却对风丹华宠成宝。
这就是爱情了。
“太子妃姐姐,这是我绣的,送给你。”风丹华在临走前送给周筝筝一块双面绣手帕,那手帕上正看是一朵梅花,反着看却是一朵桃花,真正的心灵手巧。
周筝筝接受了,也给了一个荷包作回礼。
风丹华和哥哥风长城于是离开。
街上,几个孩童跑到的很快,像鱼一样快速的钻进了路边的祠堂。
风丹华说:“哥哥,有个未来姑子是太子妃可真好,瞧瞧这送给我的荷包上都挂了这么大的珍珠。”
风长城点点头,“重要的是周瑜恒还很喜欢你,妹妹啊你可要好好抓住他的心啊,这样我们兴平侯府就有希望了。”
风丹华不高兴地说:“哥哥,你是嫡长子,兴平侯府的崛起难道不应该靠你么?怎么会依靠瑜恒哥哥了呢?”
“我还有事呢,不和你说了。”风长城进了一家赌庄赌钱去了。
风丹华只好一个人回家。
春风拂面,空气中,都是淡淡的花草气息,树林里,经过了冬日的蛰伏,好些动物都起来活动了。
林仲超喜欢打猎,当猎物倒下的那一刻,会让林仲超有很愉悦的感觉。
因此,但凡有空,林仲超总会背起箭囊,骑行在树林郊野。
而如今,周筝筝也加入了打猎的队伍中来。
“太子殿下,前面发现一只野猪。”随行的侍卫前来报信。
“快带我去。”林仲超的眼睛瞬间就瞪大了,而一旁的周筝筝也是胯下一紧,跟了过去。
不远处,一只通体黑色的野猪正在吃地里的一块番薯,浑然不觉危险已经在靠近。
野猪生性凶猛,林仲超怕有意外,便让周筝筝等在原地,而自己和几个侍卫下了马,轻手轻脚的一步步靠近。
一个好的猎手,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能够悄无声息的接近猎物。
猎豹如此,毒蛇如此,鳄鱼更是如此。
当距离野猪只有半里地的时候,林仲超便从箭囊中取出了箭。
为了以防万一,林仲超让随行的几人也把弓满弦。
周筝筝骑在马背上,可以清楚的看见所有的一幕。
正当林仲超慢慢靠近的时候,野猪突然抬起了头,似乎是吃完了,又或者是觉察到了什么。
林仲超没有迟疑,当野猪想跑的那一刹那,嗖的一声,利箭如一道白光,直刺野猪的后背。
几乎同时,另外几支利箭也射了过去,不过有射偏了几支。
见野猪被射中,周筝筝便骑着马,快速的赶到了野猪倒下的地方。
赶在所有人之前,周筝筝对准野猪的肚子就是一刀,当下,野猪就毙命了。
“太子殿下,野猪已被太子妃杀死。”
“好个太子妃,竟然抢我的猎物。”林仲超大笑一声,便赶了过去。
当林仲超赶到的时候,周筝筝已经下马,站在野猪的身旁。
“太子殿下,这野猪想跑,但是被我杀死了。”周筝筝戴着箭袖穿着裤子,和平时的形象有很大差别。
林仲超瞥了一眼,周筝筝的刀口,正对着野猪的心口窝,可谓是又狠又准。
这是周筝筝向林仲超证明自己,或者以后打猎的时候,不必把自己留在远处。
“太子妃好身手。”林仲超笑着对周筝筝说道。